1、起付線以上至3000元報銷比例報88%;
2、3000-5000元報90%;
3、5000-10000元報92%
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報95%,其中乙類藥按80%,貴重藥按70%,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
醫保報銷步驟如下:
1、異地醫院出具的出院小結、發票、用藥明細;
2、本人身份證、醫保卡、單位出具的異地就醫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如不是企業參保的不需要單位出具異地就醫證明;
3、當地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這需要主治醫師到醫院開具證明。
3、當地醫院開具的轉院證明,需要主治醫師開證明,然後主治醫師的主任簽字,再到醫院醫保辦辦理轉院證明;
4、異地就醫回當地報銷比當地就醫少10%,如沒有當地醫院開具的轉院證明會少20%;
5、憑以上資料到當地醫保辦辦理即可。
綜上所述,醫保報銷需到參保地指定部門申請、備案。報銷比例壹般低於參保地同級醫院。部分地區可能會提高異地報銷的自付費用、降低報銷比例、設置最高報銷限額,總的來說,報銷比例壹般低於參保地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