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復制:
6月1日,在巴黎奧潘多,8位中外巨星、影星表示祛斑效果非常好,其中就有受害者信任的梅婷。還和諾獎得主扯上關系,說是別人發明的。
5月24日,蘭頓精油,祛疤,沒用。
5月16有八種瘦身產品,有20天後的瘦身產品,有徐帆代言的瘦身拖鞋,有名人推薦的瘦身儀,沒有壹個有用的。
4月19,仙人掌懶覺塑身儀夾耳朵減肥,砸了也不管用。
3月29日,洗多褪色儀,不褪色,皮膚會磨破。
其中我記得蘭頓精油,就是那個祛疤的。前幾年在電視上看到,感嘆科技真發達。壹塗上藥,疤就掉了。當然,二臺的節目比我說的豐富多了。沒用的還好,最差的差點毀容。唯壹相似的就是價格高。反正最後的結論總是騙錢的東西。
記得昨天看的,電視購物祛斑熱線反復詢問是否快速有效,結果逼我說:要想短時間祛斑,就得用硫酸。
看了這麽多遍,還沒有看到有受害者采取措施起訴電視購物,或者播出的電視臺,所以只能慢慢自愈或者花大價錢自愈。
但是廣告呢?可能還會在哪個頻道播出,不知道會害了多少人。
朋友說,電視臺不就想著賺錢嗎?連祛斑都是衛妝的專用詞,不是衛妝的準確詞。他們不檢查檢查嗎?是的,我也很驚訝。也許在央視集體曝光會幹凈壹點。
現在每次看電視都很反感購物廣告。激烈的音樂,誇張的人,不斷的讓妳播報打電話的提示,妳什麽時候才能積累點德行,閉上他的嘴?很多人就是這樣被炸的。他們壹次不信,兩次不信,可能壹百次,兩百次信,然後買下來銷毀。
我的天,我不想壹棍子打死,但電視購物可能真的是壹種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