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壹條 經購銷雙方洽談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特定類別(品種),需簽訂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條款的,可另附協議,也可視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成交單的簽訂,除按上級規定的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貨物均可自由拿購,看樣成交。
第二條 本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突變或無法阻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擬制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向對方發出 "合同變更通知書",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手續。
根據乙方指定的顏色、品種、規格生產的貨物,安排生產後,雙方需嚴格履行合同。如確需變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履行合同規定的要求,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貨物價格,由雙方協商決定,或由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的,可以暫定成交價格,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門調整價格,按交(提)貨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遇漲價時,按原價執行;遇降價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在價格上漲的情況下,按照新價格執行;在價格下降的情況下,按照原價格執行。因價格調整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及其他費用,由參與談判各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的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證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當均衡及時。對於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可按承運部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壹次發貨;季節性商品、備品備件及數量較少的品種,可壹次發貨。
第八條 有有效期的商品,其有效期超過2/3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不足2/3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後方可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裝運,並力求裝滿運力或噸位,以節省費用。
壹方如需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壹致意見後,再進行裝運,影響合同工期的,不作為違約處理。
第十條 貨物自運抵承運部門後,所有權歸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滅失或損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運輸中發生丟失、缺少、損壞等事故,乙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協商賠償,需要甲方協助的,甲方應積極提供相關資料。乙方在收貨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所需記錄和憑證並立即詳細核對,及時向責任方提出索賠;如因相關單證不齊隨貨裝運的,在貨物到達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提出受理通知,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給予答復;屬於多發、錯發的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善保管,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向乙方提出。屬於多發、錯發商品的,乙方應當作好詳細記錄妥善保管,並在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
第十壹條 對包裝完好的商品,發現有溢出、殘損串錯及商品質量等問題,在商品到貨後六個月內(貴重商品7日內),責任屬於甲方,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對甲方的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收貨後 10 日內通知甲方。
發現貨物發黴變質的,應在 30 天內通知甲方,雙方 **** 配合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收到進口貨物和外貿庫存轉內銷貨物的,因外貿查詢關系,查詢期限為乙方收貨後60日內,逾期甲方將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貨物單壹,不要混用。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短數量、破損程度、合同編號、生產廠名稱、調撥單號等信息,並保留實物;甲方收到《查詢單》後,10日內予以答復,30日內予以處理。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調撥單所列各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做查詢處理(零部件除外)。大件商品的詢價(如縫紉機頭、零件等殘損)乙方將殘損品直接發往工廠,詢價單發往甲方並在單上註明發運日期。
第十二條 貨款、運雜費結算時,購銷雙方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商定適當的結算方式,並及時妥善處理。
在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 "錢貨兩清 "的原則,分期付款應在交易中明確規定。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 "代收代付 "結算方式;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形式結算,或先收貨款後付貨款。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壹方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當支付損害賠償金,以彌補差額。如果違約金過高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雙方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壹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合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但在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情況下,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貨物時,甲方未按期發貨的,應當承擔逾期發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根據所提貨物的總價值按逾期支付部分貨款,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
3.甲方提前發貨和多發貨、錯發貨造成乙方在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維修費及各種經濟損失,應在責任明確後10日內向對方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壹方不得自行抵扣扣貨或扣款。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二者選壹)
第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並送當地人民銀行和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經雙方依法簽訂後,有效期為壹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期。凡涉及日期的,以收件人簽字日期和郵局蓋章日期為準。
賣方(甲方)簽收:________ 買方(乙方)簽字:______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2.貨物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Zip Code:____________ Phone: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Zip Code:____________ Phone: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Title: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壹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遵守。
第壹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標識: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價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以上價格包括買方傭金 ____% (FOB 價)。
第三條 裝運期: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保險:發票金額的 110%由賣方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商定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轉讓和可分割的信用證,允許分批裝運和轉運。信用證在 ________ 國家的 ____ 銀行見票即付。
信用證必須在 ____ 之前開立。信用證有效期為裝運後 15 天在 ________ 國家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的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清單;如果本合同是CIF條款,則應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裝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和轉運貨物。
2.貨物裝船後,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船只和裝運日期用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質量和數量/重量異議和索賠: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果買方發現貨物的質量和/或數量/重量不符合合同規定,除保險公司和/或船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買方可依據雙方約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異議。質量異議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之日起 30 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之日起 15 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 30 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壹條 不可抗力:任何不可抗力導致賣方無法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賣方無法交付貨物,賣方不承擔責任。但是,賣方必須立即電告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信形式向買方提供由相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而發生的壹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應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在被告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
賣方:____________ (蓋章)
代理: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 __月__日
買方:____________ (under seal)
Represented by:____________
____ Month ___
3. 購銷合同樣本表格
Suppli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壹、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賣場、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建立的商品購銷合同關系。
II.詞語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條賦予的含義:
1.貨物買賣:是指供貨方與零售商之間建立貨物購銷關系,由零售商向供貨方采購貨物並自行組織銷售,並根據采購貨物的數量和金額向供貨方結算賬款的行為。
2.零售商:指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提供商品和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四)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並有利於商品周轉,雙方約定:
在 ____ 條件下甲方同意換貨:
(1)殘次、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其他____
在____ 條件下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次品或不合格商品 (2)過季商品 (3)滯銷商品 (4)商品質量問題 (5)其他
對於存在保修期及有效期內的商品,乙方應在保修期及有效期尚余1/3的期內退換貨。
3、乙方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退貨通知,甲方應在收到退貨後5日內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取回退貨。乙方在期限屆滿後10日內未回復或書面確認不負責更換或收回退貨的,有權自行處理該批貨物,並在對賬結算中扣除。
III.對賬與結算
1、經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采用第 1 條第(3)款方式結算的,雙方應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與結算周期。
(1)根據貨物的銷售周期,甲乙雙方確認對賬周期為:月度,具體對賬日期為每月 日。對賬日3日前,甲方應按照進、銷、退等清單所列數量和金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賬單》,乙方憑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對賬結算周期為:
A10天 B15天 C30天 D45天 E其他 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對賬周期的確定、結算周期不同,具體商品的對賬周期、結算周期或其他對賬、結算方式另行制作本協議附件或在 "附件壹 "中列明。對於特定商品、結算周期或其他對賬、結算方式,本協議可單獨作為附件或在 "附件壹 "中列出。
4.乙方應努力建立順暢、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結束後,甲方可憑 "商品對賬單 "和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全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 現金 (2) 轉帳支票 (3) 電匯 (4) _______
IV.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應保證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存在知識產權瑕疵,如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乙方知識產權,乙方不承擔付款責任。如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權益而引起糾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壹切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壹方違約給另壹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訂單確認的內容交貨的,應負責更換或補貨;造成延遲交貨的,每延遲1天應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交貨超過3天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訂單;累計延遲交貨5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天,應按日支付應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超過30天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四、因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乙方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的,甲方應積極介入調查處理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壹切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的解除
1、任何壹方非因違約與對方解除合同,應提前 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雙方確定合同解除日期。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支付已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壹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另壹方有權解除合同,無須事先書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起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各種推廣服務費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實際履行合同期間的比例向甲方支付已收取的各種推廣服務費: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的;
(2)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其他喪失合法經營地位或者資格的;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者陷入資不抵債、無力清償狀態,或者有其他充分理由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有此可能的;
(4)未經對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5)未經對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5)取消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時。
3、合同終止後,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結算。
VII.
2、合同期滿前 1 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合同;如不簽訂新合同,乙方仍訂貨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原合同自動順延 1 年。
八、爭議解決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____方式處理:
(1)向 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他
1.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確認,通知方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方式通過郵局寄往本合同約定地址或經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即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應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對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4.購銷合同格式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同恪守履行。
壹、合同標的。
甲方所購產品名稱為 --------------,型號為 ---------,臺數為 ----------。設備詳細配置見清單,清單中未列出的設備不列入本合同供貨範圍,如甲方有需要另行定價;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元整);
2、合同簽訂後支付總價款 30%的定金;
3、設備交付後在買方處支付總價款 60%的貨款;
4、留存總價款 10%的貨款,在設備投產後第壹個 ---- 月內付清;
三、設備運輸及風險承擔 ------ 方式。
1.乙方代甲方辦理托運,運費由甲方支付,設備卸車前甲方直接向運輸單位付款。乙方負責裝車並承擔裝車前的風險,裝車後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乙方送貨上門並承擔運費,甲方負責卸車;卸車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卸車後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設備交付。
1.交貨時間: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_____ 個月內分批交付設備。2.賣方應在 _____ 交貨日前將合同設備的相關內容以傳真等方式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做好接貨準備。
五、設備驗收。
1、設備交付的同時進行驗收,甲方確認設備及所附設備無誤後在驗收單上簽字; 2、如發現產品不符合規格型號,應在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六、資料交付。
賣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______ 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通過郵寄等方式交付買方。
VII.售後服務。
1、乙方提供安裝、調試和維修等方面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工作; 2、乙方提供自設備通過驗收之日起 12 個月的免費上門保修服務,在保修期內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損壞,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3、易損件、人為因素及材料腐蝕(光氣、氫氟酸、40%以上的 NaOH、KHO 濃度)等。因設備原因造成的損壞不在免費服務範圍內。
八、非不可抗力。
由於火災、幹旱、地震、戰爭等雙方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可以延長合同履行期限或解除合同,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交貨的,逾期壹日,乙方按未提供產品總價值的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擔逾期付款部分總價值的 %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雙方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 ____ 方式解決:1、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壹、其他應註意的事項:
甲方(簽字):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壹、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二、質量要求:質量達到國家標準(GB-XXXX),如有異議十五天內甲方包退包換。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公路運輸,甲方承擔運費。
四、供貨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據乙方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必須在計劃交貨前 7 天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要求的日期組織車輛並送貨。
五、交貨地點及方式: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VI.結算方式:貨到付款(具體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見雙方附件)。
VII.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無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任何壹方不得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任何壹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金額 20%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的
,應按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違約金,但最高不得超過延誤總價款的百分之五(5%)。如果甲方延遲交貨,應按日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逾期交貨部分百分之三(0.3%)的違約金,但不得超過延遲交貨部分的百分之五(5%)。
VIII.合同的終止
甲方或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 30 天以書面和電話形式正式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並承擔相應責任後終止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起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壹、備註: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證油漆本身的質量,其它方面的問題如施工問題造成的>概不負責。乙方選擇塗料品種時盡量向甲方或有關部門咨詢。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Account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