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問題:
壹、報考條件
(壹)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除外),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壹)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 2004〕45號)文件要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本年度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名。
(三)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壹)的報考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四)在 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壹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證書。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壹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壹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