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醫療保險政策對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合規費用的保障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按規定進行特殊疾病門診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覆蓋範圍,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公務員醫療補助予以報銷的費用。
二、醫療保險政策對院外和特殊疾病門診合理費用的保障。
1被保險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特殊疾病門診治療(不含藥店購藥)期間發生的超出合理治療所需的醫保目錄限定範圍的藥品費用(已納入負面清單或最小包裝單價超過5000元的藥品不在此報銷責任範圍內)。
(2)被保險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或特殊疾病門診治療(不含藥店購藥)所需合理治療的醫療費用(已納入負面清單或最小包裝單價超過5000元的藥品)不納入醫保目錄。
3 .被保險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特殊疾病門診治療期間,按規定合理治療所需的血液透析、血液濾過裝置的材料費用(不含藥店購藥)。
第三,免賠額豁免
依康保險責任壹或責任二中任壹項規定,被保險人醫療費用超過65438萬元(含)的,免除相應的責任免賠額。
四、醫療保險目錄中的門診藥品保障
被保險人在溫州市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或定點藥店購買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公務員醫療補助按規定報銷的藥品費用,由被保險人自行負責。
五、特殊疾病的特殊藥品保護(限於在中國註冊批準壹年的藥品)
被保險人按規定在二級以上公立定點醫療機構被診斷為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疾病的,由具有該類疾病診療資格的定點醫生按照說明書中的適應癥和用量開藥, 並在易康寶指定藥店自費購買高價特藥(僅限特殊疾病的治療性藥物,治療性藥物引起的並發癥、並發癥、毒副作用等治療性藥物,提高機體免疫功能的藥物不屬於易康寶負責)。 自費使用高價特殊藥品必須符合必要、合理的條件。單個自費特藥年治療費用低於65438+萬元,納入易康保範圍。
六、罕見病特殊用藥保障(由益康保指定診斷醫院確認)
諾西鈉註射液(博健),其治療脊髓性肌萎縮癥(SMA)的獨家特效藥;魏(生物馬林制藥-硫酸乙酰肝素α註射液),治療粘多糖貯積綜合征的獨家特效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