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醫保報銷,購藥、門診、住院都有不同的報銷規定。
1、購藥,持卡人到醫保定點機構購藥,費用走個人賬戶;
醫保分兩個賬戶,個人賬戶,體現在醫保卡裏的錢,可用於在定點藥店購藥、門診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賬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發生的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範圍的費用由統籌賬戶支付
2、去門診就診時,保存好診斷證明、病歷、報告單、票據等原件,去當地社保機構報銷;
在就醫時,到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在結算時,個人自付部分由自己刷卡或現金支付,醫保報銷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 住院時,要先存入壹定金額,出院時再按醫保報銷比例報銷,多退少補。
住院報銷,是有起付線的,也就是需要交錢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各地醫保要按規定報銷,各地報銷比例不壹樣,大概在75%左右。
二是醫保報銷流程: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二級醫院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醫療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壹印制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
5、醫院印制的門診費用清單或醫生開具的繳費處方原件;
6、定點藥店:銷售商品的稅務統壹發票和**打印的清單原件;
7、如委托代理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醫療費用由第三者依法負擔,第三者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者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墊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下列醫療費用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共****;
(4)到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先行墊付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