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當事人決定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
擴展:
環評報告的作用:
環評報告即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是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對環境造成影響的預見性評估。根據對項目所在地地下水和土壤的監測,對項目使用的原材料、可能產生的廢棄物的評價,以及項目環保設施的設計,從而評估項目建成後對環境的影響。
環評是政府的要求,項目必須完成環評報告並提交給環保局。環評報告經環保局審查後,將在網站上公布(國家要求保密的除外),並組織專家評審。環評報告經環保局審查後在網站上公布(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除外),最後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後方可開工建設。
環評報告對企業非常重要,環評通過環保局審查、審批,後續的日常生產、環境管理都會用到。沒有環評,環保竣工驗收就無從談起。
環評報告是針對項目生產過程中汙染發生情況、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生產工藝和產品是否符合清潔生產要求,以及最終排放的汙染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進行評價。對方希望這件事是了解自己公司的環保治理、產品環保性能等情況是否符合目前國內或國外的環保要求,如果不符合,壹般認為該生產企業從環保角度是有問題的,在大型項目的招標中壹般不會予以考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