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REACH法規;報名;評價;授權;限制
1的立法背景
1.1經濟背景
化學工業是歐盟的支柱產業之壹,進出口額居世界首位。化學工業為歐盟的經濟發展和盈余做出了重大貢獻,在歐盟發展戰略中占據核心地位。因此,在歐洲保持具有競爭力和創新性的化學工業已成為歐盟的重要目標。
1.2社會背景
歐盟希望通過實施REACH法規達到兩個效果。第壹,提高產業工人和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水平;二是保持化工行業的高就業水平。歐盟化學工業直接雇傭654.38+0.7萬工人,間接提供多達300萬個工作崗位。
1.3環境因素
主要是避免化學品對空氣、水、土壤和建築物的汙染,防止生物多樣性的破壞;特別是要提高對壹些有毒有害物質(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物質)的控制。
1.4法律因素
歐盟認為,目前的化學品政策是由政府負責評估和控制化學品風險,這使得政府的責任過於沈重,難以真正落實。因此,風險評估過程緩慢,消耗了大量行政資源,使目前的系統無法有效運作。在REACH法規中,歐盟將管理化學品風險的責任推給了行業。
2進展
2001年2月27日,歐盟在對現有化學品管理體系審查的基礎上,發布了《未來化學品政策戰略白皮書》。白皮書提出改革現有化學品管理制度,以實現保護人類和環境、保持和加強化學工業競爭力等7個目標。
2003年5月7日,歐洲委員會根據白皮書起草了壹份REACH草案,並發起了網上咨詢。在兩個月的征求意見期內,* * *收到了6500多條意見。
歐盟委員會隨後研究、分析並采納了相關建議,對草案進行了修改。在此基礎上,歐盟委員會於2003年10月29日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了REACH草案。
2004年6月5438+10月,歐盟通知世貿組織向其成員國征求意見。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世貿組織成員都對REACH法案發表了意見。
2005年6月165438+10月65438+7月,REACH草案在歐洲議會通過了壹讀。
預計二讀將於今年秋季進行,可能於2007-2008年實施。
3主要內容
REACH法規的全稱是《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條例》。歐盟通過REACH法規建立了壹套化學品生產、貿易和使用的管理體系。該系統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組成:
(1)報名。要求企業負責收集化學物質的相關信息,並利用這些信息加強化學物質的風險管理;
(2)評價。成員國主管當局應審查企業提交的註冊信息,以確定企業是否履行了其義務;
(3)授權(許可)。評估和檢查壹些高度關註的化學品的風險。如果相關風險已經得到完全控制,或者其社會經濟效益大於產生的風險,且沒有合適的替代品或技術,歐盟委員會將授權使用;上述物質不得擅自使用。
(4)限制。對於風險不可接受的物質,歐盟委員會將通過法律加以限制甚至禁止。
REACH法規涵蓋了幾乎所有在歐盟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的化學品,無論是單獨使用還是在產品、制劑或其他產品中使用。所以,除了化工產品,紡織品、鞋子、玩具、家具等含有化學物質的產品也會受到影響。
為了更好地實施REACH,歐盟將設立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該局負責在歐盟層面管理REACH系統的技術、科學和行政事務,並確保成員國執行REACH法規的壹致性。管理局主要負責管理註冊程序,指導成員國進行評估,並就授權和限制程序提出意見和建議。
3.1註冊
3.1.1產品範圍和豁免
REACH規定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t的物質需要註冊。無論這種物質是單獨存在還是存在於產品或制劑中。未經登記,企業不得生產或進口化學物質。
但REACH也對產品範圍做了壹些特殊安排:比如獨立中間體只需要簡化註冊;面向R&D的產品和工藝免除5年的註冊期。
同時,REACH規定部分產品不需要註冊,包括:聚合物;低風險物質和具有眾所周知風險的物質,如水、二氧化碳、油、煤等。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物質,如藥品、食品添加劑、食品調味劑、飼料添加劑、動物營養劑等中存在的物質。
3.1.2註冊科目
REACH規定,只有位於歐盟的制造商和進口商才能申請註冊。歐盟以外的企業也可以通過在歐盟設立或指定全權代表辦事處來完成註冊。
3.1.3註冊內容
註冊人需要提供壹份技術檔案,包括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註冊物質和物質的固有性質。
REACH規定,生產或進口的數量越多,就需要越詳細的信息:
& gt1t物質,提供理化性質、人體健康基本數據和短期生物毒性;
& gt10t物質,提供人體健康數據(體內數據)和毒理學數據;
& gt100t和1000t的物質是否對環境有慢性和長期影響,是否會造成死亡。
此外,對於生產或進口量≥ 10t/a的物質,企業還應提交化學品安全報告..除上述信息外,化學品安全報告還應當對物質進行風險評估,制定風險管理措施。
如果產量或進口量更上壹層樓,或者發現該物質的其他用途或特性,企業需要更新技術檔案和化學品安全報告。
對於產品中的物質(如汽車和紡織品中的化學物質),適用特殊的註冊程序。如果該物質符合危險品標準或在正常和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將被釋放,則需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註冊;如果在正常情況下不會釋放,但在使用中意外釋放,只需通知管理局即可,但管理局可能會要求註冊。
企業提交註冊資料後,管理局會對技術檔案進行完整性審查,確定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但這只是形式上的審查,並不審查材料的實質內容。審查結果將告知申請人,如果管理局不提出任何異議,就可以進行生產或進口。
3.1.4註冊期
考慮到申請數量巨大,歐盟對不同風險的物質設定了不同的註冊時間。總的原則是風險大的物質先註冊,量大的物質先註冊。
“新物質”(9月1981之後上市的物質)應在REACH實施後1a內註冊。
1981的9月前列出的物質稱為“階段性物質”,根據生產或進口的噸位設置不同的註冊期:
生產或進口量超過1000噸/年的化學品;超過1t的致癌物質和誘發基因突變的高危物質:應在REACH實施後3年內完成註冊;超過100t/A6a;超過1t/a11a。
為了減少動物試驗和重復試驗,REACH建立了“階段性物質”預註冊制度。規定每壹位分階段物質的潛在註冊人應在REACH生效後18個月內向管理局進行預註冊,提交已掌握的物質特性或研究成果等材料。
3.1.5信息披露
為了確保用戶能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健康、安全和環境,REACH要求企業向下遊用戶提供產品,同時提供化學品的相關信息(包括如何使用、是否存在風險等。).對於被歐盟列為危險品的物質,應按要求提供安全數據表,詳細說明與該物質相關的各種安全信息。為同壹目的,當局亦會向公眾披露壹些產品的安全資料。
3.2評估
完成註冊程序後,管理局將選擇壹部分技術檔案,並要求成員國主管當局對其進行評估。選取的原則是在每個噸位級別中隨機選取至少5%的技術檔案,以及所有提供動物實驗方案的技術檔案。評估工作由成員國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評估的方法有兩種:第壹種叫檔案評估,主要包括兩個內容:第壹種是對動物實驗的方案進行評估。在主管機關對動物實驗方案的評估完成之前,註冊人無需進行上述實驗。如果建議通過評估,主管當局將規定企業進行實驗和提供實驗數據的時限。如果未能通過評估,可能會要求註冊者修改實驗的某些條件或拒絕實驗提案;二是評價註冊的符合性,即評價技術檔案中的資料是否符合REACH中的相關要求,屬於實質性審查。主管部門認為不符合要求的,會要求企業補充材料。第二種考核方式是物質考核。在對各種物質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如果懷疑某種物質對健康或環境有危險,管理局將制定壹項計劃,對該物質進行為期三年的物質評估,在此期間,管理局可能要求企業提供更多信息。
3.3授權(許可證)
歐盟認為,僅僅對產品進行註冊和評估並不能解決所有化學品的風險問題,還對部分物質的使用設置了更嚴格的授權甚至限制制度。根據授權程序,歐盟認為需要高度關註的物質,未經歐盟委員會授權,不得生產、進口或使用。這些產品主要包括:
(1)致癌物質,引起基因突變和生殖毒性的物質;
(2)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物質(PBTs)和高度持久性和累積性物質(vPvBs)。
即使壹種物質的年產量或進口量不超過1t,只要具備上述特征,就必須得到授權,甚至聚合物也不能豁免。如果申請人希望獲得某種物質的授權,他應向管理局提交壹份申請,其中應包括該物質的性質、申請人、化學安全報告,如有必要,還應包括社會經濟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和該物質的替代分析。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會被授權:壹是化學品安全報告能夠證明該物質的危害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二是雖然不能完全控制危害,但申請人能夠證明該物質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超過其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危害,且目前沒有合適的替代品或替代技術。
3.4限制
歐盟委員會將這壹限制性程序稱為REACH制度的“安全網”。該程序規定,如果壹種物質的制造、營銷或使用對人類和環境造成的風險無法得到有效控制,並且有必要在歐盟層面指出,歐盟委員會可以將該物質的使用列入限制清單。目前,名單上的物質主要是持久性汙染物、1和2致癌物以及誘發基因突變或生殖毒性的物質。
4REACH對中國塗料顏料企業的影響
因為中國的顏料產品大量出口歐洲,所以在REACH制度下需要更多的產品信息。這些信息的獲取必將增加企業成本,降低在歐盟市場的價格優勢,甚至可能嚴重退出歐盟市場。具體來說,成本的增加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1)檢驗費用。企業需要進行各種實驗來獲得REACH所需的檢測數據,成本很高。歐盟估計,檢測每種化學物質的費用從數萬歐元到數十萬甚至數百萬歐元不等。目前歐盟不承認中國實驗室的檢測結果,這意味著所有的數據檢測都不能在中國進行,對中國企業影響很大。雖然企業可以通過預註冊系統共享信息,降低檢測成本,但如果之前的註冊人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共享部分檢測結果,其他企業還是需要重新檢測。
(2)註冊/授權文件和化學品安全報告的編制會消耗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可能需要企業引進專業人員。
(3)企業在履行註冊、申請授權等手續時,應向管理局或歐盟委員會繳納相關費用,並派專人關註手續進展,與當局保持聯系。
(4)如果壹種化學物質未被歐盟委員會授權,企業需要考慮購買或研究替代物質。
(5)如果產品因成本過高或達不到REACH體系要求而退出歐盟市場,在市場轉移和開拓新市場的過程中,成本必然會增加。
(6)REACH法規要求所有在歐盟生產的化學品都要辦理註冊手續,這必然導致從歐盟進口的原料價格上漲,從而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此外,歐盟REACH法規的實施可能會在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引起連鎖反應,對中國化工行業形成包圍之勢。因此,我國相關企業必須未雨綢繆,早做準備。
對塗料和顏料企業的5點建議
(1)結合自身產品,深入研究REACH法規。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生產的產品都不壹樣。企業需要評估REACH法規對自身情況的影響,根據相關法規選擇應對策略。
(2)關註日常生產中的化學品安全,註意收集有關化學物質的信息,確保生產和使用的化學品安全。如果產品被歐盟認為不安全或對人類和環境具有高風險,則可能被納入評估或限制範圍,影響正常貿易。
(3)加強企業內部建設,建立壹套REACH管理機制。從控制原材料來源入手,把握最終產品的流向,是否直接或間接出口到歐盟,客戶的用途等。了解需要向供應鏈下遊客戶提供哪些生產數據和測試結果;評估REACH法規是否會對非歐盟市場的業務產生影響;縱觀整個行業,註意哪些上遊產品將有可能因違規而停止供貨。
(4)企業應與行業協會保持良好溝通,及時向政府提供相關信息。塗料協會有很多公司生產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對信息的需求是壹致的。如果協會能夠在企業之間進行協調,並在內部共享這些信息,將大大降低企業的檢測成本。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商務部將繼續與國內相關部門合作,就REACH法規不合理的部分與歐盟進行磋商,並做好對企業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5)歐盟進口商在地理、語言、信息獲取等方面具有優勢,作為化學物質的直接註冊人,對相關法規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中國企業在歐盟的進口商相對固定,可以了解REACH法規的相關信息,並根據其建議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