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些特殊性病例,比如艾滋病,病情十分緊急等情況,普通醫院是可以拒收的,只能到相關醫院治療;
2、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醫療機構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實行先收治、後結算的辦法,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為由拒收病人。
醫院拒收病人可以向當地衛生局進行投訴。對於病人的初步診治、搶救,任何醫院的醫生都不能推諉患者,必須做出初步的診治。按照醫療核心制度的首診負責制規定首診科室應建立病人住院檔案,嚴格按照服務工作流程對病人進行診治,不得推諉病人,對急診搶救病人應爭分奪秒,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救治或延遲救治。
醫院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為病員開展必要的醫學檢查、治療措施、護理技術、接診服務、康復設備、救治運輸等服務,以救死扶傷為主要目的的醫療機構,其服務對象不僅包括有癥狀的病員和傷員,也包括不能自理或活動受限有醫療護理依賴的老年人,法醫評定有醫療護理依賴或病情不穩定需要長期康復經常觀察檢查的重度病傷員,或有其他特定的情況和人群。
據構成醫院應具有以下的基本條件:
1、醫院應有正式的病房和壹定數量的病床設施。以實施住院診療為主,壹般設有相應的門診部;
2、應有基本的醫療設備,設立藥劑、檢驗、放射、手術及消毒供應等醫技診療部門;
3、應有能力對住院病人提供合格與合理的診療、護理和基本生活服務;
4、應有相應的、系統的人員編配;
5、應有相應的工作制度與規章制度;
6、應有相應的醫院文化。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壹條 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於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