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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肅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甘肅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21年甘肅省交通事故賠償內容:

1、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療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和診斷證明。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時間長短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標準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請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3、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受害人的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同(近)行業職工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職工平均工資÷365天)×誤工天數

4、住院夥食補助費

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交通費的計算方法為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

6. 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年齡在 60 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年×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 年×殘疾賠償系數

(2)受害人年齡在 60-74周歲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殘疾賠償系數

(3)受害人年齡在75周歲以上的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殘疾賠償系數

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年齡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死者實際年齡-60周歲)]

(3)死者年齡超過75周歲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5年

8、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壹般評定傷殘等級沒有此項費用,具體每項傷殘等級可以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每個傷殘等級賠償多少,法官有自由裁量權。

被侵權人是自然人的,壹般為壹千至壹萬;被侵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壹般按照自然人賠償標準的五至十倍予以賠償。損害後果特別嚴重的,可以在上述基礎上適當提高賠償標準。

9、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扶養人未滿18周歲的

城鎮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元×(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系數不乘以)

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元×(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系數不乘以)

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元、元×(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系數不乘以)

(2)被扶養人年齡在18-60周歲之間的

城鎮居民被扶養人 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人均消費支出×20年)÷被扶養人義務贍養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不乘以殘疾賠償系數)

(3)被扶養人年齡在60-74周歲之間的

城鎮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家庭消費支出元×[20年-(死者實際年齡-60周歲)]﹜÷對被扶養人承擔贍養義務的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不乘以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金額×[20年-(死者實際年齡-60周歲)]﹜÷承擔被扶養人贍養義務的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不乘以殘疾賠償系數)

(4)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

城鎮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支出元×5年)÷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傷殘賠償系數不乘以)

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費、元×5年)÷農村居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消費支出元×5年) )÷承擔贍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人數×殘疾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殘疾賠償系數)

10.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因傷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維修費用,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11、後續治療費

該費用在實際發生後可以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確定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壹並主張。

12、整容費用

該費用可以在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確定為不可避免的費用的,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壹並主張。

13、康復訓練費

這是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費用。該費用可以在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確定為不可避免的費用的,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壹並主張。

14、住宿費

受害人確需出國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治療的,受害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用;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為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用。

15、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數額=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12個月×6個月

16、人身損害賠償計算公式

人身損害賠償計算公式

人身損害賠償計算公式為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

甘肅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21年甘肅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療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和診斷證明。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時間長短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標準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請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3、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受害人的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同(近)行業職工近三年平均收入或上年度同(近)行業職工平均工資÷365天)×誤工天數

4、住院夥食補助費

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天數。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

6. 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年齡在 60 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年×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 年×殘疾賠償系數

(2)受害人年齡在 60-74周歲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殘疾賠償系數

(3)受害人年齡在75周歲以上的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殘疾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殘疾賠償系數

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年齡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死者實際年齡-60周歲)]

(3)死者年齡超過75周歲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5年

8、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壹般評定傷殘等級沒有此項費用,具體每項傷殘等級可以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每個傷殘等級賠償多少,法官有自由裁量權。

被侵權人是自然人的,壹般賠償壹千至壹萬;被侵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壹般按照自然人五至十的標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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