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參保人員可享受以下醫保待遇:
1、門診統籌:參保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通門診和43種慢性病、特殊病門診就醫,政策規定不設起付線的醫療費用,在限額內報銷70%,年度限額由各市州結合實際制定。
2、"兩病 "用藥保障:參保高血壓、糖尿病居民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兩病 "用藥範圍內,政策不設起付線,限額內報銷70%,年度最高報銷額度高血壓年度最高報銷額度為36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報銷額度為600元,符合慢性特殊疾病門診保障準入標準的,最高報銷額度為1800元。
3、住院保障: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線鄉鎮衛生院不低於200元,縣級醫院不低於500元,市級醫院不低於1000元,省級醫院按照上年度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報銷比例鄉鎮衛生院不低於80%,縣級醫院不低於70%,市級醫院不低於60%,省級醫院不低於50%。住院報銷年度最高限額為15萬元。
4、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參保居民住院累計自付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實行分段補償,起付線以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確定;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後,0-3萬元部分報銷60%,3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部分報銷65%,8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5%;年度限額為40萬元。困難群眾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不設封頂線。
5、醫療救助:根據《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醫療救助分為三類,按類別享受參保補助、門診救助、住院救助。
①門診醫療救助年度限額不超過8000元,壹類救助對象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90%,二類救助對象起付線1000元,救助比例50%;重特大疾病門診救助按照住院標準執行,年度限額與住院救助***同。
② 住院醫療救助年度限額不超過10萬元,壹類救助對象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為90%,二、三類救助對象起付線分別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25%,救助比例分別為70%、50%。
③醫療救助補助後,仍有返貧風險的扶貧對象,可以申請再次救助,具體救助標準由各市州根據本地區醫療救助資金和財政供養能力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