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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是用於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的物質。從理論上講,藥物是指所有能夠影響器官生理功能和細胞代謝活動的化學物質,屬於藥物的範疇,包括避孕藥。
根據法律,藥品分為兩類:處方藥和非處方藥(OTC)。處方藥是指考慮到醫療安全,只能在醫療監督下使用,且必須由執業醫師(如醫師、牙醫或獸醫)以書面形式開具的藥物。
非處方藥是指那些在沒有醫療監督的情況下相當安全,無需處方即可由藥店直接銷售的藥物。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是決定哪些藥物需要處方,哪些藥物可以在藥店直接銷售的官方組織。
FDA贊賞的是,經過多年的處方管理,藥店出售的藥物具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布洛芬(鎮痛藥)原本是處方藥,現在普通藥店也能買到。壹般藥店銷售的每壹片、每壹粒膠囊、每壹劑藥物,實際上含有的活性成分都比相應的處方藥要少。
在美國,雖然壹種新藥從發明到批準上市需要很多年,但藥物的發明人或發現者可以擁有其化學結構的專利17年。而且只要專利有效,藥物就是發明者的私有財產。
普通藥品(非壟斷藥品)不受專利保護。藥品專利到期後,該藥可以被所有FDA認可的廠家或藥商貼上仿制藥的標簽,價格也比作為壟斷藥時低。
影響藥物選擇和應用的兩個醫學術語是藥效學(藥物對機體的作用)和藥代動力學(機體對藥物的作用)。藥代動力學除了討論藥物的作用(如鎮痛、降血壓、降低血漿膽固醇水平)外,還研究藥物作用於何處、如何作用(即作用機制)。
雖然藥物作用相對容易表現出來,但其作用部位和機制卻不能很快闡明。例如,阿片類藥物和嗎啡用於緩解疼痛和治療抑郁癥已有數百年的歷史,但直到最近才發現與鎮痛和欣快感相關的腦結構和腦化學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