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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雙島藥品批發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上海市政府公布28條綜合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虹口區、金山區、崇明區也公布了進壹步減輕企業負擔、抗擊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條具體措施,涵蓋財政補助、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穩崗、支持產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多個領域。

此前已針對浦東、長寧、普陀、閔行、嘉定、靜安、楊浦、寶山、奉賢、黃浦、青浦出臺政策。

虹口區

壹是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的支持力度。

根據國家政策,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新購置的設備可在所得稅前壹次性扣除,增值稅增量免稅額可全額返還。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相關防疫藥品、醫療器械免收掛號費。企業已簽訂出口合同的出口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征收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增加的稅收負擔。支持和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相關醫療器械、疫苗藥品R&D和生產企業。

二、給予相關企業和個人稅收優惠。

疫情防控期間,房產或土地被政府征用的企業,確有困難的,可申請相應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國家政策,2020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現金和物資,並按照規定在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防疫人員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補貼、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防疫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三,通過多種方式為企業提供金融支持

鼓勵區內商業銀行增加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和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為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提供便利。鼓勵地方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調整績效考核、提高不良容忍度等平臺,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充分發揮區內金融企業優勢,支持投貸聯動,鼓勵企業發行債券拓展融資渠道。

第四,給予企業融資擔保支持

和折扣補貼

幫助協調上海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積極為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爭取更多融資擔保支持。對疫情防控期間本地區中小企業用於恢復生產經營的貸款,確定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基準利率50%的比例給予貼息;通過上海擔保公司擔保獲得銀行貸款且正常償還本息的,按照不超過擔保費的90%給予補貼。

五、幫助企業穩定現金流

鼓勵地方銀行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行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通過改變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款續貸等方式支持到期還款困難企業,做到不貸、不放、不扣貸。鼓勵地方銀行加快建立網貸展期機制。如果貸款逾期受疫情影響,可合理調整相關貸款分類和評級標準。

六、根據法律法規延期申報繳納稅款。

疫情防控期間,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申報有困難的,可以依法申請進壹步延期。因疫情影響難以按時繳納稅款,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因疫情未按時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繳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七、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負擔。

疫情防控期間,繳納定期定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繳定額稅。

八、給予企業住房租金減免。

國有企業直接租賃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包括各類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創業基地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將於今年2月和3月免租兩個月;對於間接租賃的企業,要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讓實際的中小企業最終直接受益。鼓勵區域性國有企業通過協商減少或延期支付的方式,盡可能多地讓利給中小企業,收入減少的相關影響將在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本地區大型商業建築、商場、公園等市場經營者對實體經營的租戶減免租金。對承租者自願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降低企業人才住房租金。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核心人才,由國有企業經營的人才公寓按今年2月、3月直接自付租金的壹半收取租金,鼓勵其他經營者為本地區各類人才租房。

九、降低企業的各種成本

積極落實上海實施失業保險穩定回歸政策、延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延長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落實培訓費補貼政策、適當降低職工醫保費率、實施靈活就業等措施,幫助企業減輕負擔,保障正常經營秩序。加快落實現有產業政策和企業政策,提高政策兌現速度,通過提前撥付投資獎勵、租金補貼、績效獎勵等扶持措施,切實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十、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

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用。

根據國家政策,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退80%,2022年2月5日前退還。對生活服務業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者,視疫情程度和實際繳納費用的多少,給予壹定的財政補貼。

十壹、做好企業復產工作。

充分發揮“千人訪每家企業”、“樓主任制”、“主任制”、“三級業務穩定工作機制”等制度優勢,督促和幫助復工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加強防疫物資供應,協調解決疫情造成的實際困難。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咨詢和解答,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加強企業就業保障。

在企業自主管理防控疫情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穩定地區的員工返崗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就業對接服務平臺,依托微信、網絡、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網絡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渠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幫助部分企業解決勞動力過剩問題。

十三、鼓勵企業創新轉型。

充分發揮“全球首個雙千兆區”和“上海5G綜合應用試點示範區”的優勢,鼓勵區內企業和R&D機構利用5G等相關技術,開發並提供疫情防控、遠程辦公、在線教育、電子商務、在線醫療等技術和產品,為社會應用示範提供支撐。壹經確認,將給予壹定獎勵。支持區內企業通過疫情防控實施業務創新和企業轉型,促進區內主導產業、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對轉危為機、成功轉型的企業,優先給予相關專項政策支持。

十四、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按照調整後的還款安排提交信用記錄。對企業因參與防疫工作造成延期交貨、延期還款、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的,不納入失信行為名單。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或按期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協調幫助企業取得上海市貿促會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實證明。

十五、優化和改善政府服務。

充分發揮“壹網跑、虹口快辦”為企業提供便民服務的作用,實行無人面簽、無人幹預的自動辦理,為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申請項目審批、企業註冊、稅收征收等行政審批事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渠道。為民生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相關企業開辟綠色通道。,並實現特殊事務。

十六、加大法律咨詢服務力度。

加強政府法律服務,鼓勵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心理咨詢等專業服務。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機構,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咨詢服務,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為疫情引發的合同履行、勞動關系等糾紛提供咨詢、指導和調解服務。

本辦法實施期限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結束後延長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規定實施期限的,以規定為準)。

金山區

第壹,支持對象

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和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相關企業。

適用的中小企業應當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發布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

第二,支持措施

(壹)加強金融支持

1.增加對企業的擔保補貼。將本地區小微企業擔保補貼支持對象擴大到中型企業,將本地區融資性擔保機構支持的中小企業納入補貼範圍。擔保貸款300萬元(含)以下的,給予100%擔保費補貼;擔保貸款300萬元至654.38+00萬元(含)的,給予50%擔保費補貼;擔保貸款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含)的,給予25%擔保費補貼。

2.貼現公司貸款。對經認定的本地區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生產供應企業,向銀行機構貸款的,按照企業實際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貸款時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市場牌價[〔LPR〕水平)給予50%的貸款貼息。

3.加強企業融資保險支持。對執行防疫任務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落實不抽貸、不壓貸、不停貸政策,采取延貸、續貸不還等操作,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鼓勵金融機構為防疫物資生產、農副產品供應等重點企業開辟應急貸款或專項貸款綠色通道,提供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產品,簡化審批和放款流程,實行優惠利率,減免相關手續和服務費用。擴大疫情防控期間綠葉菜價格保險範圍,實現搶栽農民“願保盡保”,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綠葉菜價格保險水平。

(二)減輕企業負擔

4.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加強勞動就業服務指導和政策解讀,鼓勵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政策。放寬企業申報其他工時材料的期限,重新申請企業變更工時許可。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上壹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返還給符合條件的不裁員、不減員的用人單位。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停產期間組織員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在線職業培訓的,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本市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起止日期順延3個月。因疫情影響,本地區社保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如實辦理參保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允許其在疫情發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報告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可補辦相關補繳手續。

5.加大對疫情物資供應企業的支持力度。對列入國家、市重點防控疫情物資生產供應名單的企業,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銷售價格造成的政策性虧損給予補償。對承擔新增綠葉菜基地任務的企業(或基地),免費提供綠葉菜種子,在享受現有常規補貼(需符合相關補貼政策要求)的基礎上,給予每畝約1萬元的壹次性補貼。對在防疫期間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做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和企業,經認定後給予獎勵和壹定的物質獎勵。

6.支持企業進行應急技術改造。疫情防控期間,為提供應急物資生產和保障而開展的市級應急技術改造項目,在市級補助的基礎上,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20%的補助。對區級認定的重點項目,按項目總投資10%-30%給予補助。

7.保證業務用房需求。對租賃面積屬於國有(集體)企業房產的中小企業,經出租方認定後,免交2、3月份生產經營用房租金;對於其他住戶,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救濟措施。減免部分作為營業收入,納入國有企業年度績效考核。對於租賃其他物業的經營場所,鼓勵資產方為租戶減免租金。對疫情期間租賃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工業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給予政策支持。對入駐本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並在創新創業載體內實際租用辦公場所的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給予2個月租金減免。

8.支持企業合理應對外貿風險。對因疫情等原因無法按期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中小企業,積極幫助企業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證明,免收服務費。提高中小微外貿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障範圍,降低核保服務費率,免除防疫物資進口企業相關授信費用,做到保盡保。為受困疫情的外貿企業開通理賠綠色通道,提高理賠效率。出口企業與外商因疫情發生合同糾紛並提起法律訴訟的,經確認後,給予100%的律師費和翻譯費補貼,每家最高補貼20萬元。

9.做好稅收減免支持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和市政府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的相關稅收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給予稅收優惠:生產疫情防控關鍵物資的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稅款;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納稅人實行定向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優惠;疫情防控新購置設備企業所得稅壹次性稅前扣除;2020年困難企業虧損補償延長至8年;單位和個人為應對疫情而進行的捐贈,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防疫人員取得的補貼、獎金,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的實物(不含現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繳定額稅。

10.免費檢查。依托區市場監管局下屬檢驗檢測機構,為疫情防控相關物品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免收檢驗檢測費。

(三)進壹步優化政府服務

11.優化審批流程。積極發揮“壹網跑”政務服務作用,擴大“隨申辦”申請服務覆蓋面,依托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壹公裏”,加快壹批非會議審批事項落地。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啟動“容忍受理”模式,開辟綠色通道,緊急情況下辦理壹類醫療器械備案。借助信息技術,為黃金生產型企業復工復產提供網上審批平臺,進壹步方便和保障企業有序、盡快復工。設立專門窗口,開通綠色通道,簡化進口通關模式,全程等待,確保疫情防控涉及物資快速通關。對於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在線申領發票,專業配送免費。

12.加快落實各項金融支持政策。依托惠企特色服務窗口,加快市、區產業政策落實。優先保證各類涉企扶持資金的撥付進度,解決企業疫情防控、生產經營等實際困難。

13.實施包容審慎的監管機制。規範執法,審慎處罰。企業有正當理由,未造成危害後果或者危害後果輕微的,不予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加強行政復議監督,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不納入企業參與疫情防控造成的延期交貨、延期還款、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

14.建立涉企突發事件法律服務機制。開通專門的中小企業法律咨詢熱線,成立律師和公證服務小組,為中小企業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出臺疫情防控公證事項指南,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提供專業化公證服務。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加強合同糾紛、消費糾紛、勞動爭議調解,加強訴調對接,推進疫情相關糾紛的非訴訟解決。

15.支持和保障防疫控制必需品和日用品供應企業的安全生產。按照確保必要、適度支持、企業自願、有償使用的原則,重點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人民生活必需品、農產品及深加工、城市運行保障等四類企業的保障需求和生產需求。企業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由企業審核統籌並上報區鎮(工業區),按需購買,據實結算。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個月(具體政策措施有明確時限的,從其規定)。所需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承擔。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上級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牽頭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國家和本市出臺相關扶持政策的,本區按照執行。

本政策由區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崇明區

壹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強對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進壹步加強與市擔保中心的合作,提高信用擔保額度,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實施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費補貼,加強對區融資擔保中心實施的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對本區符合生態產業導向、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全額補貼保費。

2.對小貸公司給予利率補貼,對利率低於10%的小貸公司貸款業務給予5%的利率補貼。

3.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疫情期間貸款償還困難的中小企業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加快貸款展期,調整企業還款計劃,支持企業恢復生產經營。

第二,加大對產業發展的支持

4.對列入我市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生產供應重點名單的企業,對疫情期間因擴大生產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助,最高300萬元。

5.培育和支持新技術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絡購物、在線教育、在線服務、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企業,大力發展醫療健康產業,支持創新生態企業發展壯大。

6.鼓勵企業開展防疫新產品研發,擴大生產和產能,改造防疫和控制物資生產。經確認後,在政策有效期內給予項目總投資50%的補貼。

7.對實施重大生態產業工程、承擔花博會重大配套工程建設的重點企業,在疫情期間受到嚴重影響的,采取壹事壹議的方式予以支持。

8.為企業減租。中小企業租賃本地區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含工業園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免收2月、3月、4月三個月租金;對於間接租賃的企業,要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讓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對於租賃其他經營性物業,鼓勵業主對租戶減免租金。

9.加大對綠葉菜生產的扶持力度,加大疫情防控期綠葉菜價格保險,實現搶栽農民“願保盡保”,降低理賠門檻,確保菜農在原保險方案基礎上增加理賠1倍;疫情防控期間增加綠葉蔬菜種植面積。對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大型連片水稻種植合作社,在疫情防控期間搶種綠葉蔬菜的,可參照蔬菜規模核心基地享受相關政策補貼。

第三,加大就業支持力度

10.落實失業保險穩定回歸政策。2020年,我區將嚴格執行市人社局相關政策,繼續將本單位及其職工上壹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返還給符合條件的不裁員、不減員的用人單位。

11.延長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按時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允許在疫情結束後補辦,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可補辦相關手續。

12.調整員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從2020年起,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2019順延至2020年6月30日。

13.落實培訓費補貼政策,組織員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在停產期間參加各類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在線職業培訓,納入地方教育補充專項資金補助企業員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14.做好企業就業服務,建立工作聯系機制,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用工需求,協助企業解決用工問題;做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對接服務,通過多種方式發布企業招聘需求,結合求職信息進行針對性推薦;責成用人單位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員工開工和復工時間。

第四,優化服務環境

15.加快財政專項扶持資金撥付,及時撥付符合各項扶持補貼政策條件的項目;對於建設周期較長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提前按比例撥付項目資金,緩解企業現金流困難。

16.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發揮“壹網跑”優勢,大力推進“壹網跑、壹窗跑、壹次跑”,提高政務服務水平,減少辦事人員跑路,降低人員集中度。

17.加強法律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對企業在庫存訂單、建設工程工期等方面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提供政策咨詢。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18.支持企業按要求對外籍員工復工前進行隔離觀察,配合企業做好隔離服務和健康管理,幫助企業恢復工作和生產。

19.營業場所作為集中隔離點的,在疫情結束後,根據疫情防控期間的實際貢獻和損失給予補貼。

20 .對在本轄區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市政府頒布的相關扶持政策在本區執行。本辦法有效期暫定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具體政策措施實施期限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資料:虹口區新聞辦、金山區新聞辦、崇明區新聞辦。

來源: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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