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研究院西苑醫院研究員張國喜認為,在我國傳統中醫學裏,雖然自古就有“藥食同源”之說,近年來衛生部也曾先後公布三批數十種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如山藥、大棗、山楂 、枸杞子、赤小豆等。但藥品與食品畢竟是有壹定區別的,並不是說所有的中藥都可以作為食品食用。以決明子為例,它就不包括在衛生部公布的名單之列,也就是說只屬於中藥而不是食品。
中醫認為,決明子為豆科植物決明的成熟種子,有清肝明目、潤腸通便的功效,臨床適用於肝熱、目赤、腫痛及腸燥便秘等癥。現代醫學研究證實,決明子有降血壓、降血脂、調節免疫功能、通便等作用。決明子既然是具有治療作用的中藥,就應該在中藥店出售而不應出現在超市。這是因為:中藥店有藥劑師對所售中藥的劑量和服用方法進行把關,可基本保證不會出現毒副作用。但超市則不同,沒有中藥專業人員指導,服用後就難免出現用藥過量或其它問題。例如決明子藥性寒涼,有泄瀉和降血壓的作用,就不適合脾胃虛寒、脾虛泄瀉及低血壓等患者服用。
此外,決明子主要含有大黃酚、大黃素等化合物,長期服用可引起腸道病變或引起難治性便秘,國內還有婦女服用決明子後出現不規則子宮出血的病例。所以,我們認為除傳統以食物為主兼有藥用療效的藥食兩用食品,如綠豆、赤小豆、大棗、枸杞子等可在超市出售,非藥食兩用中藥則不應該在超市出售,以免造成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