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患者長期用藥也可辦理門診慢性病補償。帶著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去了新農村慢性病合作醫療中心門診。經審批,門診藥費可報銷70%左右。大部分冠心病患者的口服藥物已納入醫療保險範圍。可按各地規定的報銷比例報銷。部分藥品為乙類藥品,個人支付10%,按報銷比例報銷。
高血壓有輕重之分,高血壓輕癥患者不可以辦理慢性病補助卡,嚴重高血壓患者可以辦理門診慢性病補助卡。職工、醫保患者高血壓2級以上,對於居民醫保患者必須是高血壓3級以上同時合並心肌肥厚、頸動脈斑塊、眼底動脈硬化、尿蛋白陽性,或有並發癥比如合並腦出血、腦梗死、心肌梗死、心衰等,都可以辦理門診慢性病補助卡,每年均補助2000元。當然高血壓有嚴重並發癥需要住院的患者,按照職工、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享受相應的報銷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