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健全職工醫保門診***濟保障機制,逐步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現對 2023 年部分職工醫保待遇政策進行調整,涉及門統起付標準、報銷比例、支付限額及二次報銷,具體如下:
1、職工門統起付線: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由1200元降至1000元,中醫類別同級別降低20%;
2、職工門統報銷比例:三級醫院由 40%提高到 50%,二級和壹級醫院由 60%提高到 70%,社區醫院保持 80%比例不變建國前老工人支付比例較上述規定提高 5 個百分點;
3、職工門統支付限額:由3000 元提高到4500元(調整後均由基本統籌基金支付);
4、職工醫保二次報銷:起付標準由1萬元降至8000 元;
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流程:
1、參保人員門診、住院就診必須出示本人社保卡並刷卡就診,門診須告知醫院就診類別(如門診慢性病、門特),對未出示卡證或就診類別告知不清的,參保職工就醫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須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診類別(如門診慢性病、門特),按有關政策刷卡購藥,因特殊情況由他人代購藥品時,須出示參保人員及代購人的身份證,並由藥店登記備案;
3、門診統籌實行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主的首診、轉診制。參保人員可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參照社區管理的醫療機構進行首診;專科醫院可作為全體參保人員首診醫療機構。參保人員需轉診的,由首診醫療機構負責轉診,急診、搶救不受此限制。門診慢性病補助限額使用完以後,從下壹筆費用起直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原門慢定點醫療就診慢性病不需要轉診。門診特定項目補助限額使用完以後,必須按門診統籌的規定辦理轉診手續並使用普通病歷,方可享受門診統籌的待遇。在藥店購藥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綜上所述,濟南職工醫保門診可以報銷。職工門統起付線: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由1200元降至1000元,中醫類別同級別降低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