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下發的《關於進壹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山東省現行核酸檢測價格規定如下:
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最高價格不得超過28元/次。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
公立醫療機構按照衛生部門技術規範進行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不區分樣本數量,最高6元/人次,不得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通知全文:
關於進壹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的通知
魯醫保發[2022]6號
各市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相關公立醫療機構:
為有效應對我省疫情變化,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和疫情防控工作,減輕群眾負擔,決定進壹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醫療服務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次單次檢測價格最高不得超過28元/次。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
二、公立醫療機構按照衛生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技術規範,無論樣本數量多少,最高價格為6元/人,不收取檢測試劑等其他費用。
三、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
四、各類核酸檢測機構應在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項目價格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調整後的政策及時落實。在核酸檢測中,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擾亂市場秩序和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明碼標價、亂漲價的,有關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
六、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擴大政策知曉度。醫療保險部門應當及時維護信息系統,指導醫療機構開展規範化檢測。執行過程中如遇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和省市場監管局報告。
本通知自3月21日零時起執行,各類核酸檢測機構提前做好信息系統的調整和維護,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和監督,確保及時落實。原有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衛生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