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不能帶上公交車。
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帶上公交車,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城市公***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規定“堅決阻止爆炸物品、汽油、酒精、香蕉水、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站、上車”,並要求“公交乘務管理人員、司售人員要逢包註意、可疑必問、違禁拒載,嚴禁違禁物品上車”。
擴展資料:
時令已經進入仲夏,高溫酷暑來襲,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上車,最容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眾所周知,酒屬於易燃易爆物品,酒的著火點低,烈性酒的著火點更低,在如此高溫天氣下,極容易引燃,發生火災、爆炸。
因此,筆者認為,司機發現女乘客違禁帶酒上車後,要求其下車被拒,果斷疏散乘客並報警的做法是對的,是對廣大乘客的生命安全負責,應當給予點贊。
公交司機必須對車上全體乘客負責,這是他的職業責任所在,是對社會的公司承諾。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上車,本是乘車常識。但人們壹般只重視火車、飛機關於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規定,卻忽視了汽車的相關規定。
這是因為,汽車禁危往往只在春節等重要節日,客流高峰期,才比較重視。公交車因為沿途不斷上下客,多為短途客,乘車時間不長,所以關於禁危的宣傳和檢查很不到位,甚至根本沒有重視,乘客覺得無所謂,司法也很少關註和提醒。
對於易燃易爆品的包裝、運輸和保管,國家是有嚴格規定的,關鍵在執行落實,加強監督檢查。公交司機在聞到酒味後停車詢問,要求女子下車並報警,並果斷疏散其他乘客,意義在於引起人們對禁危的高度重視,對車上乘客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視,對自身職業責任的重視。
維護公***安全,人人有責。出門乘坐交通工具,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貴在人人自覺遵守,人人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公交車上人員密集,如果攜帶危禁品上車,壹旦發生燃燒、爆炸等事故,疏散非常困難,後果相當嚴重。
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盡管公交車上大部分乘客是短途,也務必遵守禁危規定,確保乘車安全。讓我們對公交車司機的拒載並報警行為點贊。
參考資料:
人民網-劉運喜:公交司機舉報乘客違禁帶酒該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