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法規科)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綜合調研、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及處理與行業相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州局機關車輛管理;負責做好接待工作以及全州系統大型會議及活動等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做好綜合協調,為領導和部門提供服務。研究提出本系統有關法規和政策,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負責本系統生產經營中的法律指導,承辦法律咨詢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和法制培訓,負責對外法制交流;研究提出本系統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組織、指導、協調企業體制改革。
(二)營銷中心
負責全州卷煙銷售經營管理;落實全州卷煙銷售計劃;負責卷煙經營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發布;負責指導、組織全州地區卷煙營銷網絡建設;負責全州市場卷煙營銷及物流配送。
(三)專賣科
負責監督、檢查《中華人民***和國煙草專賣法》及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本系統專賣人員學習、宣傳、貫徹執行煙草專賣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組織起草有關專賣管理的實施意見;檢查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打擊不法行為,保護合法經營;依法組織煙草專賣品證件的發放和檢查;組織和指導州縣級煙草專賣稽查部門開展打假、打私和煙草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依法查處在全州範圍內影響較大和跨地區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的大案要案;負責對縣級專賣稽查工作的檢查、監督與指導;負責專賣稽查案卷的評查工作。
(四)財務科
負責全州公司系統貫徹執行《會計法》、《統計法》及相關財經法紀;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報本系統生產經營年度財務預算計劃並對預算執行情況實施會計監督;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參與編編固定資產投資規劃;負責本系統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工作;對本系統生產經營和資金運用實施財務監督;負責本系統對國家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和檢查;認真搞好財務分析,進行財務決策,積極參與企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公司系統輿論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審計科
負責《審計法》、《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規定》的貫徹執行;組織實施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所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經營業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對州局(公司)機關資金的收支、劃撥、支出、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對固定資產投資和物資采購等重大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六)信息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局和省局信息化建設方針、政策,根據本系統實際,研究制訂本系統信息化建設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以及本系統信息系統運行與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各管理信息系統軟件的應用推廣和技術指導以及升級換代;負責本系統信息、網絡、通訊系統的建設、管理、安全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的采集、傳輸和備份管理工作,為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負責本系統計算機軟、硬件的選型並按規定組織招標和采購;負責州局機關計算機軟、硬件及配件的報損、報廢、采購、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本系統各級信息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專業技術培訓,對信息化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
(七)安保科
負責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並監督、檢查與實施目標考核;負責調查和協調處理安全事故,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負責編制安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整理安全工作信息,通報安全工作情況;負責組織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抗災搶險及賑災自救工作。
(八)監察科(整頓辦)
負責本系統行政監察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組織、擬定、實施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和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執行法紀、政紀、黨紀情況;負責控告、申訴以及其他信仿的受理工作,主持本系統重大、疑難違紀案件調查審理工作;負責組織黨紀、政紀和法規教育工作。監管本系統的經濟運行情況,整頓規範行業財經秩序,開展內部監管工作。
(九)基建辦
負責機關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建設及職工住房的改造與修繕,負責修建工程計劃的申報、招投標及施工質量、建築質量的監理。
(十)人事勞資科
負責本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及保險福利工作;負責全州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聘任及職業技能鑒定申報工作;組織全州公司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全州公司系統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內退、借調、脫產學歷教育的管理和服務。
(十壹)經濟運行科
參與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規劃,組織下達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劃;負責本系統的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及審批、投資規模控制以及工程建設標準工作;組織本系統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所屬公司生產經營工作,協調產供銷的銜接;匯總、分析、發布本系統的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掌握、分析產銷動態;負責組織企業目標管理和機關績效考核工作。
(十二)煙葉生產經營部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州本級有關煙葉生產經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編制煙葉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政策,並組織、指導和管理全州的煙葉生產、收購工作;負責開拓煙葉銷售市場,對外統壹簽訂煙葉購銷合同和調撥經營煙葉。負責全州煙用物資的集中采購、供應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州煙葉生產、收購、調撥信息化系統軟件的建設、使用、維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州局(公司)相關部門抓好煙葉方面的人才隊伍、烤房、煙草標準化站(點)、煙葉中心倉庫、信息化系統硬件的建設和技術推廣、安全生產、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協助抓好與州煙辦、州直有關部門的聯系與上傳下達工作。當好領導參謀,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物業開發公司
負責機關物業管理、機關後勤保障和機關水電維護、環境衛生、院內綠化等工作。
(十四)物流配送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負責卷煙的入庫掃碼驗收和在庫養護工作;負責按配送單據組織卷煙分揀到戶打碼到條工作;負責制定送貨計劃,優化送貨線路,組織配車送貨;負責電子結算客戶與非電子結算客戶的卷煙貨款結算與貨款回籠;負責收集卷煙零售戶意見,傳遞至相關部門,並將處理結果反饋給零售戶;負責卷煙等實物的帳務管理;負責本中心人員、車輛、倉庫、卷煙、貨款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中心年度預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本中心員工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績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五)政工科
負責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州局(公司)機關及縣局(公司)的黨群工作;負責州局(公司)機關工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調研、論文集編、學術研討等工作。
(十六)煙科所
負責制定湘西自治州煙葉科研規劃;負責承擔國家局、省局、省級工業公司、省科技廳、州科技局等部門下達的煙葉科研及技術推廣項目;負責全州商業系統煙草科技管理;負責湘西地區煙葉科研和技術推廣指導、培訓和協調等;負責全州煙葉生產技術推廣應用培訓、指導,參與全州煙葉生產管理;負責制定年度煙葉生產技術方案;負責湘西自治州煙草學會工作。
(十七)煙基辦
負責規劃全州基本煙田相關工作;負責制定煙葉生產基礎設施建設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負責項目立項、審批和匯總上報;負責項目建設綜合協調工作;協助財務搞好資金管理;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協助主管領導搞好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八)煙草服務中心
負責為客戶提供標準化、流程化、規範化服務,建立“前臺受理、分級辦理、反應快捷、客戶滿意”的熱線受理和電子信息服務窗口,實現“服務項目受理、服務質量監督”和“安全運行監控”兩大體系,樹立湘西煙草優良的社會新形象;集中受理全州範圍的服務請求和服務投訴,向客戶提供直接的信息咨詢、業務查詢、零售許可證辦理和應急服務,受理客戶的投訴、舉報和建議;對投訴進行督辦、回訪以及服務調查,對本單位有關部門的服務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和通報;對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安防重點部位進行視頻安全監控,對重要設備和車輛運行的安全監控,接受自動安全報警和進行緊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