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依法取得資格的藥學技術人員;
(2)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3)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3)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保證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藥店,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藥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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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生產企業必須依照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生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進行認證;認證合格的,頒發認證證書。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具體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條 除炮制中藥飲片外,藥品必須按照國家藥品標準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工藝生產,生產記錄必須完整、準確。藥品生產企業改變生產工藝影響藥品質量的,必須報原審批部門審查批準。
中藥飲片必須按照國家藥品標準配制;國家藥品標準沒有規定的,必須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配制規範配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制劑規範應當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