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分析:法治宣傳主要是中央宣傳部門負責,各級司法部門負責,"誰執法誰普法 "的原則。根據法治宣傳教育相關規劃規定:1、將普法融入立法過程,在法律法規制定、修改過程中,通過公開征求意見、聽證會、聽證會、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形式,擴大社會參與。通過立法機關發言人等機制,對法律問題進行解釋,回應社會關切。在司法解釋制定過程中,加強相關普法工作。法律法規正式公布後,壹般應同步進行解釋。制定執法司法案件普法工作指引,加強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相關法律規範的宣傳普及,把對行政相對人、案件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普法融入執法司法程序,實現執法人員辦案全員普法、普法全過程。在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中,加強普法宣傳。在行政復議工作中,利用受理、聽證、決定等環節實時普法,引導教育申請人依法維權,表達訴求。充分運用公開聽證、巡回審判、庭審直播、有效法律文書統壹上網、公眾查詢等生動直觀的普法形式,釋法明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第二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設施,促進優秀公共***文化產品的提供和傳播,支持開展全民閱讀、全民普法、全民健身、科普和藝術普及、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等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壹條 依法公開進行的審判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電視、互聯網或者其他公共****、媒體進行圖文、音頻、視頻直播或者錄播:(壹)公眾關註度較高;(二)社會影響較大;(三)法治宣傳教育意義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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