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七章50條,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著力加強預防性法律制度構建,加強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建設,加大對違法犯罪人員的處罰,推動形成全鏈條反詐、全行業阻詐、全社會防詐的打防管控格局。
新法規定,辦理電話卡不得超出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的數量。對經識別存在異常辦卡情形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有權加強核查或者拒絕辦卡。開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不得超出國家有關規定限制的數量。對經識別存在異常開戶情形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有權加強核查或者拒絕開戶。
藥品網售新規:疫苗等特殊藥品不得網絡銷售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規進壹步規範藥品尤其是處方藥的網絡銷售,網絡售藥將真正迎來強監管時代。
《辦法》***6章42條,對藥品網絡銷售管理、平臺責任履行、監督檢查措施及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主要內容包括:壹是落實藥品經營企業主體責任。明確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藥品經營企業主體資格和要求,並依法明確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二是壓實藥品網絡銷售平臺責任。三是明確處方藥網絡銷售管理。四是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強化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措施。
此外,《辦法》還對藥品網絡銷售違法行為依法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71種抗癌藥、罕見病藥可享增值稅優惠
近日,財政部等四部門發布第三批適用增值稅政策的抗癌藥品和罕見病藥品清單,其中包括51個抗癌藥品制劑和原料藥、20個罕見病藥品制劑和原料藥。
自2022年12月1日起,清單中的藥品,國內環節可選擇按3%簡易辦法計征增值稅,進口環節減按3%征收增值稅。
藥品出口銷售證明正式啟用電子證明
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對簽發的《出口歐盟原料藥證明文件》和《藥品出口銷售證明》啟用電子證明。
電子證明與紙質證明具有同等效力。結合我國藥品出口工作實踐和世衛組織相關最新指南,啟用《藥品出口銷售證明》新模板。
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存嚴重缺陷的企業應停產
國家藥監局印發的《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檢查要點及判定原則》將與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則》指出,對檢查判定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的企業,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必要時可以組織現場復查。對檢查判定為“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的企業,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采取責令暫停生產、經營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控制產品風險。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並向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提交整改報告。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企業進行現場復查,確認整改符合要求後,方可恢復其生產、經營。
商標代理監管新規:清理長期不開展業務的代理機構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規定》進壹步細化機構人員、管理制度、行為規範等方面的規定,從源頭上提高行業整體服務質量和發展水平。建立健全商標代理機構備案制度,通過完善辦理備案程序,對長期不開展業務、空占行業資源的代理機構予以清理,推動形成行業良性發展格局。同時,為便利代理機構辦理備案,規定對能夠通過政務信息***享平臺獲取的信息不得要求商標代理機構重復提供。
《規定》還要求,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負責人必須具備壹定條件,證明具備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能力:包括商標代理人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法律資格證書、知識產權師職稱、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等。
新版鐵路危貨物運輸安全監管規定:強化全鏈條管理
交通運輸部發布新修訂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規定》進壹步明晰了危險貨物範圍:壹是在現行《規定》關於危險貨物定義的基礎上,明確危險貨物原則上以《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為標準進行認定,同時進壹步明確,對雖未列入《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但依據有關法規、國家標準確定為危險貨物的,也需要按照《規定》辦理運輸,既便於實踐操作,又全面強化對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監管。二是結合鐵路裝備技術發展、疫情防控應急等危險貨物運輸需求,在附則中明確了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的特殊情形監管要求,做到原則要求和特殊需求相統壹。《規定》還進壹步強化了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管理。
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新規:應建立先審後發制度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新修訂的《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規明確,對新聞信息提供跟帖評論服務的,應當建立先審後發制度。建立健全跟帖評論審核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舉報受理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處置違法和不良信息,並向網信部門報告。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審核編輯隊伍,加強跟帖評論審核培訓,提高審核編輯人員專業素養。
法律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規範藥品網絡銷售行為,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網絡銷售活動、提供藥品網絡交易服務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