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法規的復習切忌不要死記硬背,往往死記硬背反而費力不討好,壹定要註意歸納總結。各項法規的具體內容,還需要大家自己去看書看課程。不管是任何科目的復習,都要註意總結知識點,可以讓復習事半功倍。
1、處罰大部分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比如:縣級以上衛生主管部門可以責令改正,可以警告,可以罰款,可以取締,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等等。總之,大部分處罰都是縣級以上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值得註意的是,《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中處罰是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2、醫師如果犯了錯誤,處罰是“三步走”。先警告或暫停6個月~1年的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證書;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3、醫療機構犯了錯誤,處罰也是“三步走”。先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負責人降級、撤職、開除,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有違法所得的,要沒收違法所得。
友情建議:許多學員在復習過程中不知道如何入手,最後復習時間不夠直接將這門科目放棄,這是不可取的,壹定要將這門課的知識掌握!
答案及解析
1.醫師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應當是()A.所在醫療單位允許使用的B.正式生產的C.有經營權的單位銷售的D.經臨床證明可以使用的E.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
2.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醫師工作的機構是()A.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B.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部門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人事部門D.各級醫師協會E.各級人民政府
3.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執業活動()A.三個月至六個月B.六個月至壹年C.六個月至壹年半D.壹年至壹年半E.壹年至二年
第1題正確答案E答案解析《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醫師應當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除正當診斷治療外,不得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處罰依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第(七)項第三十七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
第2題正確答案A答案解析參見《執業醫師法》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
第3題正確答案B答案解析《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壹)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二)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三)造成醫療責任事故的;(四)未經親自診查、調查,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的;(五)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六)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和醫療器械的;(七)不按照規定使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八)未經患者或者其家屬同意,對患者進行實驗性臨床醫療的;(九)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後果的;(十)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十壹)發生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不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十二)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十三)使用假學歷騙取考試得來的醫師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