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異地醫保報銷流程:
在社會醫療保險中,"異地 "壹般是指參保人員統籌地區以外的國內其他地區,"就醫 "是指參保人員的醫療行為,"醫療 "可以定義為參保人員的醫療行為。異地就醫可以簡單定義為被保險人在統籌地區以外發生的就醫行為。在沈陽、大連、撫順、本溪、錦州、營口、鐵嶺、盤錦、葫蘆島九市已實現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基礎上,丹東、遼陽、朝陽三市也在積極推進相關軟件的升級改造工作,預計今年將新增全省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異地居住人員只需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再到居住地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即可。已辦理審批備案的人員,可憑社會保障卡和居住地醫療保險手冊在居住地異地結算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結算。按照居住地結算標準,患者只需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費用,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醫院與醫保經辦機構直接結算,無需墊付資金和往返報銷。
醫保報銷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或憑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處方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二、參保人員在就醫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等範圍和支付標準,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三、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統壹支付。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2.應由第三方負擔的;
3.應由公共衛生****;
4.在境外就醫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health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首次支付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