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管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
4、負責對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考核。
5.負責城市管理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和廉政勤政工作。
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事業、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以及重大案件的查處。
執法大隊中層成員在大隊長和中隊長的領導下工作,如後勤文書、內勤、野外執法等。
執法大隊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事業、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方面的專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
行政執法機關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範圍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證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現場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導遊、黑車等13個方面。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事業、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方面的專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
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執法。要行使執法權,必須有執法資格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管理等方面所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此外,還包括對城市規劃管理中越權違法行為的處罰權;環境保護有權處罰社會噪聲和施工噪聲汙染、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汙、在城市人口密集區燃燒有毒有害氣體、向城市水體傾倒工業廢渣、垃圾等廢棄物;對市區內租不起商鋪、辦不起證照的攤販經營活動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權;公安交通管理有權對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進行處罰。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城市管理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的規範名稱。其國家監察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察局,其省、自治區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為城管局,基層執法機構為鄉鎮城管執法所和縣市城管執法局。
2017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編制,城管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式培訓後,按照局、隊執法人員編制進行調配。
執法範圍:
1.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壹切行政處罰權。
2.環境保護管理:社會生活噪聲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揚塵汙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露天燒烤汙染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汙染、露天焚燒稭稈樹葉等煙塵汙染、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的行政處罰權。
4.在工商管理方面,對無照經營戶外公共場所、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方面的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車的行政處罰權。
6.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垃圾、非法取土、拆除城市河道違章建築等水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
7.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非法回收銷售藥品的行政處罰權。
參考資料:
城市管理執法總隊-百度百科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