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為85%;
門診統籌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50%以上;
2、居民醫保住院統籌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70%;
3、省內跨市就醫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
4、跨省就醫起付線按照當次住院總費用20%計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報銷比例為60%;
未辦理轉診手續的報銷比例為50%;
5、蘇州醫保報銷比例:
老年居民、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大齡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鄉鎮等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時按65%的比例結付;
在區(縣)級醫院、專科醫院就醫的,按40%的比例結付;
在校(園)學生、少年兒童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B級定點零售藥店就醫配藥,統壹按65%的比例結付。
醫保的報銷範圍和政策:
1、報銷條件:必須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診,並使用醫保目錄內的藥品和服務;
2、報銷比例:根據不同的醫療機構級別和治療項目,報銷比例會有所不同;
3、自費部分:部分藥品和治療項目不在醫保範圍內,需患者自行承擔費用;
4、封頂線與起付線:醫保設有年度封頂線和起付線,超出封頂線的費用需自費,未達起付線的費用也不予報銷;
5、特殊病種政策:對於特殊病種,醫保會有特殊的報銷政策和比例;
6、異地就醫報銷:異地就醫報銷流程和比例可能與本地不同,需要提前了解相關政策;
7、門診慢性病報銷:慢性病門診治療通常有特定的報銷政策和程序;
8、住院報銷:住院費用的報銷比例通常高於門診,但也有相應的限制和要求;
9、藥品目錄:醫保藥品目錄規定了可報銷的藥品種類,非目錄內藥品不予報銷;
10、醫保卡使用:醫保卡是享受醫保待遇的重要憑證,需妥善保管並按規定使用。
綜上所述,江蘇醫保報銷比例根據不同情況有所不同,南京市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為85%,門診統籌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為50%以上;居民醫保住院統籌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為70%;省內跨市就醫住院治療的起付線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跨省就醫起付線按照當次住院總費用20%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報銷比例為60%;未辦理轉診手續的報銷比例為50%;蘇州醫保報銷比例根據不同人群和就醫機構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