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
2、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散裝熟食銷售,不含散裝熟食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4、其他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銷售;
6、冷食類食品銷售;
7、生食類食品銷售;
8、糕點類食品銷售;
9、自制飲料食品銷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蛋糕,不含裱花蛋糕,含自釀銷售,不含自釀銷售,含鮮奶飲料銷售,不含鮮奶飲料銷售);
10、其他類食品制售。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需提交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使用場所相適應的經營證明;
4、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5、適合食品經營的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6、適合食品經營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圖和操作規程;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家,取得營業執照等,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的合法主體,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憑證。
法律依據:
《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
從事流通環節食品經營的,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銷售其生產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