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海市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七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網約車運營車輛尾氣排放必須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發動機排量不得小於:渦輪增壓發動機1.4T,自然吸氣發動機1.6L;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等),軸距大於1.5米。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統壹接入本行政區域交通運輸行業監控管理平臺,可對車輛運行服務過程實施實時動態監控;
(四)車輛技術性能達到壹級技術等級要求;
(五)必須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車輛,已投入使用的車輛變更為網約車的,註冊日期應當在3年內
(六)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應當先取得本市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且名下無尚在營運試用期的網約車。
第十四條 行政審批部門應當根據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申請,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車輛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預約出租汽車客運 "車輛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行政審批部門依據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為客運車輛。對機動車行駛證已登記為 "預約出租汽車客運 "的車輛核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所有人必須與車輛《行駛證》登記所有人壹致,經營期限為8年,期滿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作廢。
申請核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申請表》;
(二)本市核發的《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的材料;
(五)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的材料。
(五)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材料(壹級);
(六)車輛45度角9cm×6.2cm彩色照片2張;
(七)車主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公司或出租汽車相關企業的,應提交交易負責人身份證、委托書、企業營業執照(屬於分公司的,還應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屬於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車主為個人的,應當提交車主身份證和本市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八)車主委托網約車平臺公司代為申請的,應當提供雙方簽訂的有效委托協議。
擴展資料
對駕駛員的要求:
根據《北海市網約車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僅限經批準的網約車使用,實行壹車壹證制度。
第十六條 擬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填寫《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申請表》,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參加《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考試,考試合格後,向市行政審批局申請核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壹)申請參加《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無本市戶籍的應當持有有效的《北海市居住證》;
2.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3、年齡在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4、年齡在60周歲以上,身體健康。年齡在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4.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記錄,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最近1年內無機動車超員記錄和客運車輛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無吸毒記錄。
5.無暴力犯罪記錄。
(二)申請參加《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考試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表》;
2.身份證,非本市戶籍的還需提供有效的《北海市居住證》;
3.機動車駕駛證;
4.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後駕駛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最近1年內無超員駕駛機動車記錄和駕駛客運車輛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無吸毒記錄;
5.無暴力犯罪記錄核查結果;
5.記錄核查結果;
《中國北海-北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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