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北京: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及其他6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
為了應對疫情新形勢,北京市醫保局經國家醫保局批準,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復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咖黃敏膠囊、氯芬黃敏片、氨溴特羅口服溶液6個藥品臨時納入北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範圍,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自2022年12月18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另外,為加大對新冠感染後可能發展成重癥、危重癥病人的救治,近日,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也已納入北京市醫保藥品報銷範圍,北京社區醫院的報銷比例為90%。_廣東:互聯網首診和抗原檢測,廣東醫保給予政策支持
記者從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獲悉,廣東於2022年12月20日出臺政策支持參保患者“互聯網+”首診產生的醫藥費用納入廣東省醫保支付範圍,同時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工作。 2022年12月,省醫保局印發《關於進壹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參保人在“互聯網+”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包括互聯網醫院、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首診,並開具處方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診查費和藥品費,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但藥品配送服務費用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按照國家醫保局部署,廣東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全省醫保醫用耗材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參保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費用,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另外,參保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參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參保人個人賬戶在定點醫藥機構購買抗原檢測試劑。_湖北:36種新冠用藥臨時納入醫保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復方福爾可定糖漿等36種新冠病毒用藥臨時納入湖北省醫療保險報銷範疇,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_安徽:新冠感染門診費用報銷比例統壹為70%
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局消息,明確參保人員新冠感染在統籌區域內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發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壹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