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村委會調解不成,則爭議雙方均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爭議。?另壹種方式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當事人有權處分民事糾紛的,糾紛雙方均可將糾紛提交仲裁。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爭議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規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產權糾紛。可以仲裁。”?範圍具體包括:
(1)?各種合同糾紛。?包括買賣,贈與,租賃,?委托,?紀律?加工合同,?技術,?建築,?房地產,?產品質量,運輸,?倉儲,?金融,?證券,?保險嗎?期貨,?投資?版權,?專利?商標,?外事,?經貿?海事、海商及其他合同糾紛。?
(2)?其他產權糾紛。?非合同物權糾紛主要指侵權糾紛。包括消費者權益糾紛,?海事侵權糾紛和其他涉及財產權益的侵權糾紛。?
擴展數據
緊急因素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加快,村民內部的利益調整也加快,社會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現。主要原因是:
1,農村村民法制觀念淡薄。在農村基層,尤其是偏遠山區,壹些村民法律觀念淡薄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具體表現為農村實行聯產承包後,私人承包範圍擴大,出現了水、土地、承包權的沖突。
不能自覺使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濟,而是靠私力救濟,輕則罵,重則打,重則急則殺。有的人只是在孩子吵架、牲畜、林地等瑣事上斤斤計較,造成鄰裏不和。
2.壹些基層幹部不知道解決民事糾紛的重要性。有人認為農村工作復雜,沒有時間顧及民事糾紛;有人認為農村經濟工作是“硬指標”,糾紛解決是“軟指標”。
我們沒有認識到正確處理糾紛是新時期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大家都沒有認識到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我們不承認它是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卻滿足於開會、發文件,太形式化了。
協調不到位,工作不及時,缺乏主動性,執行不到位,不了解不主動,導致工作落實不到位,是糾紛解決不力的主要原因。
3、加強普法,維護農村村民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村民的政策法規教育,拓展普法的廣度和深度,采取廣播電視講話、法律講座、學生把法律帶回家、公開批審會、文藝演出等多種宣傳方式。
在農村普及法律知識,特別註重有針對性地普及與農民生活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遵紀守法知識和如何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也大力推進村務公開,增強透明度,動員廣大村民積極參與村務管理,使幹部群眾相互理解、支持、信任,減少幹群糾紛。
同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教育,引導群眾積極向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加強文化道德修養,做到遇事心平氣和,相互謙讓,共同參與處理。
4.提高隊伍素質,適應新時代的需要。首先,要通過培訓的方式盡快提高現有人員的素質,充分利用各種成人教育崗位,開展有計劃、有目的的法學理論培訓。通過培訓,提高各級幹部對新形勢下加強法制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知識和政策水平。
再者,要求各級幹部向廣大群眾宣傳法制,要求每個領導幹部對重大矛盾糾紛要有針對性地過問,幫助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把矛盾糾紛的調解落實到人的手中,做到定期匯報,定期結案。對矛盾糾紛處理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