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令下架。市場監管部門會責令銷售過期產品的商家下架並封存相關產品,不得再次銷售;
2、罰款。對於銷售過期產品的商家,市場監管部門會根據情節輕重,對其處以罰款;
3、吊銷許可證。如果商家的經營行為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部門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或相關許可證;
4、行政拘留。對於情節較為嚴重的商家,市場監管部門有權對其負責人進行行政拘留;
5、刑事處罰。如果商家的經營行為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有權將其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追究。
過期產品的危害包括以下幾點:
1、安全性降低:產品的保質期是指在規定時間內,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能夠得到保證。壹旦過期,產品的安全性能會降低,存在諸如細菌、病毒、黴菌、毒素等的滋生和繁殖的風險,導致人體健康受到威脅;
2、營養價值下降:許多食品和藥品在過期後,其營養成分會逐漸分解,導致其營養價值下降。例如,維生素C在過期後分解,其含量會顯著降低;
3、降低療效:藥品在過期後,其療效可能會降低,甚至會失去療效。例如,失效的抗生素可能會導致感染性疾病加重或惡化;
4、對環境的汙染:過期產品如果沒有得到正確的處置,可能會對環境造成汙染。
綜上所述,市場監管對過期產品的處罰力度較大,為了避免出現此類情況,商家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產品管理,確保產品質量和安全。同時,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也應註意查看產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避免購買過期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壹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