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賽區域的劃分:12*12米見方的區域稱為比賽區,從比賽區外邊向內有壹條寬1米的不同顏色的寬線,提醒運動員不要越出邊界線.
2、藥物控制:在世界跆聯舉辦或認可的跆拳道比賽中,禁止使用世跆聯反興奮劑條例規定的藥品.然而,在奧運會或其它綜合性運動會中按照國際奧委會藥品規定執行.
3、比賽時間:男子比賽每場為三局,每局比賽的時間為三分鐘,局間休息壹分鐘.女子和青少年比賽每場比賽為三局,每局比賽為兩分鐘,局間休息壹分鐘.然而,經世跆聯批準,男子比賽也可設為每局兩分鐘.
4、程量體重:運動員應該在相關比賽的前壹天稱量體重.
5、允許攻擊的部位(軀幹):可用拳或腳的技術攻擊軀幹被護具包裹的部分.但背部沒有被護具保護的部位禁止攻擊.
6、有效得分:有效攻擊軀幹得分部位得1分(+1),攻擊頭部得分部位得2分(+2).壹方選手被對方合法攻擊擊中軀幹或頭部得分部位而出現擊倒情況,則再給對方加1分(+1).
7、判罰警告的犯規行為:妨礙比賽進程,不當行為.(2種手勢)
8、判罰扣分的犯規行為:妨礙比賽進程,不當行為.(2種手勢)
9、運動員不服從競賽規則或主裁判命令,主裁判計時1分鐘,1分鐘後直接判"犯規敗".
手勢:/teachernet/sports/jingsai/tq.htm
第十壹條 比賽開始及結束
每回合的比賽以主裁判宣布開始而開始,以計時員的比賽終了信號及主裁判宣布"停"而終了。
第十二條 比賽開始和結束的位置
(1)在賽場內選手的位置,是站在評審員席前。
(2)主裁判也站在評審員席位置,即評審員席前。
(3)副裁判則坐在賽場各角的位置上。
第十三條 比賽開始前、結束後的順序
1、個人賽比賽開始前的順序
(1)選手面向評審員席,以主裁判的" 立正、敬禮"口令,站著行禮。
(2)選手而對面,以主裁判"相互面對面敬禮"的口令,站著行禮。
(3)主裁判檢查雙方服裝。
(4)主裁判宣布"準備"、"開始",才開始正式比賽。
2、個人賽比賽結束後的順序
(1)選手面對面站在各自位置上。
(2)選手以主裁判的"立正"、"敬禮"口令站著行禮。
(3)選手以主裁判"轉身"的口令,面向評審員的方向站立。
(4)選手以主裁判"敬禮"的口令,站著向評審員敬禮。
(5)主裁判從副裁判那得到得分卡,必須提交評審員,而後由評審決定勝負方,確定後,主裁判站在兩位選手中間。
(6)主裁判宣布勝者。
(7)退場
3、團體賽比賽開始前的順序
(1)兩隊選手,各隊選派5人,依比賽前提出的名單,排成壹列,而向評審員。
(2)雙方選手以主裁判"敬禮"的口令,站著互相行禮。
(3)雙方選手以主裁判"轉身"的口令,對著主裁判,然後向其敬禮。
(4)雙方選手離場,在指定場所等待出場。
(5)各隊選手如被記載為個人賽的項目時,也用同壹方法,進行比賽。
4、團體賽結束後的順序
(1)雙方選手在比賽結束後,互相對著,在場上排隊。
(2)雙方選手以主裁判"立正、敬禮"的口令,站著行禮。
(3)雙方選手以主裁判"面對評審員"的口令,轉向評審員方向。
(4)評審員宣布勝方。
(5)退場。
第十四條 有效得分的判定
(1)用拳攻中對方心窩'腹部及腹側得1分。
(2)用腳攻對方的顏面、心窩、腹部、腹側並攻中時,得1分。
(3)以腳或拳攻中對方除襠部外的任何部位,使對方倒下時,得1分。
(4)以下的攻擊是不得分的,即當有效攻擊後,又抓住對方,妨礙對方動作時。
第十五條 減分
選手做以下禁止動作時,減1分(主裁判中斷比賽,不作減分)。
減分並不是每回合計算壹次,而是綜合累計。
選手受到三次減分時,主裁判需宣布其失敗,而對方為勝。
(1)攻擊已倒下的對手。
(2)對拳攻對方顏面而受傷時。
(3)低著頭攻擊對方。
(4)當裁判宣布離開,仍故意攻擊者。
(5)選手或教練發出粗暴的語言或有不正當行為時。
第十六條 警告
主裁判認為選手違反下列規定時,可提出警告,減0.5分。警告並不是每回合計算壹次,而是綜合累計。選手受到6次警告時,裁判可宣判其失敗。
(1)壓住對方時。
(2)背部向著對方而不戰時。
(3)從境界線內故意到場外時。
(4)用膝蓋攻擊。
(5)將對方故意摔倒。
(6)假裝負傷。
(7)故意在邊線旁徘徊。
(8)故意攻對方襠部。
(9)用肩膀或身體去推,或用手去推對方時。
(10)故意倒下者。
(11)用拳攻對方顏面。
(12)選手或教練發出粗暴的語言或行為不正時。
第十七條 判定
判定如下:
(1)由對方失去資格而得到的勝利。
(2)由對方退場而得到的勝利。
(3)由對方負傷而得到的勝利。
(4)由擊倒對方而得到的勝利。
(5)由於對方身體超重而得到的勝利。
(6)由得分而得到的勝利。
(7)由對方被減分而得到的勝利。
(8)由優勢而得到的勝利。
第十八條 擊倒以後的處理
選手被合乎規則的攻擊而擊倒在比賽場內,或當其站立不穩時,主裁判可采取下列處置:
(1)主裁判將攻擊的選手,和被壓倒的選手拉開, 也可命令攻防停止,離開。
(2)主裁判以手勢作動作,每隔壹秒大聲讀秒,從1到10。
(3)倒下的選手,如在數到10還不起來時,主裁判可宣布對方為勝者。
(4)如倒下的選手,在數到8時站起來,並在數到10前走到自己的位置,主裁判在確認選手已恢復後,發口令繼續,則比賽再繼續下去。
(5)在每壹回合結束或比賽結束後倒下去者,並不影響主裁判的讀秒,如果數到10倒下者仍起不來時,則宣布對方為勝者。
(6)雙方壹起倒地,壹方已站起來,而另壹方還倒在地上時,則開始讀秒。
(7)雙方壹起倒地,而兩人都不能在數到10時站起來,則按照兩人沒倒地前的分數決定勝負。
(8)主裁判對於因臉部被攻擊而倒地的選手,需要讓該選手的指定醫生檢查。
(9)用禁止動作將對方擊倒時,裁判員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選手被拳或手攻擊顏面而倒下時,主裁判可判定攻擊方為敗者。
②選手因襠部被攻擊而倒下時,主裁判判定倒下者為失敗,但如果認為此行為是故意時,則可判定是攻擊方為失敗。當主裁判的判定發生困難時,可采取下列處置:
a.主裁判可聽取比賽場內醫生的意見。
b.主裁判和副裁判協商,決定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