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業農村部機關服務中心(農業農村部機關服務局)、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全國農業展覽館(中國農業博物館)、中國農業電影電視中心;
2、農民日報社、中國農業出版社(農村讀物出版社)、中國農村雜誌社、中央農業幹部教育培訓中心(農業農村部管理幹部學院、中國***產黨農業農村部黨校)、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
3、中國農學會、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農業農村部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農業農村部規劃設計研究院、農業農村部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農業農村部財會服務中心;
4、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農業農村部對外經濟合作中心(中國-歐洲聯盟農業技術中心)、農業農村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農業行業分會、中國國際商會農業行業分會)、農業農村部國際交流服務中心、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農村部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
5、中國農民體育協會、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農業農村部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委員會秘書處);
6、農業農村部耕地質量監測保護中心、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全國畜牧總站(中國飼料工業協會)、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
7、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農業農村部獸藥評審中心)、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中國農墾經濟發展中心(農業農村部南亞熱帶作物中心);
8、農業農村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心(農業農村部鄉鎮企業發展中心)、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中國水產學會等。
農業農村部屬於行政單位。農業農村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根據法律規定,農業農村部的具體主要職責是: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監督管理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等。
法律依據: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
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分為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國務院辦公廳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國務院組成部門依法分別履行國務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職能。國務院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各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