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編制說明和依據
1.1編譯說明
1.1.1我公司堅持為用戶服務的理念,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著眼於提高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抓好安全文明生產,提供有利保障。為客戶創造良好的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1.1.2我司對本次施工方案設計的編制非常重視,公司技術負責人將組織對工程的重點、難點、關鍵特殊工序進行攻關。在認真研究圖紙,明確工程特點,充分了解施工環境,準確把握業主要求的前提下,成立專門小組,集思廣益,博采眾長,使方案重點突出,切實可行,思想先進,可操作性強,針對性強。
1.2編譯基礎
1.2.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應加強建設項目危險點源控制,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
1.2.2根據《洛陽市建築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第壹條,為加強建築工程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確保深基坑及相鄰建築物、地下設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確定施工方案。
1.2.3根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2-2002)
第二章項目概況及特點
2.1場地位置和地形
2.1.1項目建設地點位於洛書安珠小區院內。場地較為開闊,“三通壹平”順利,道路交通便利,具備施工條件。
2.1.2整個施工現場沒有車輛和行人的幹擾,項目周邊封閉施工,有四個進出口大門。
2.1.3工程平坦,障礙物清理幹凈,基本有利於施工。
2.1.4本工程基礎開挖有地下室。
1.本工程開挖深度約為4m。施工難度大,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
2.由於本工程基礎為三七灰土墊層基礎,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
2.1.5根據《洛陽市建築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深基坑開挖區域邊線外2倍開挖深度範圍內的建(構)築物、市政基礎設施、公路必須加固。
第三章施工準備
3.1機器和設備
1,機械:1挖掘機;1 50裝載機;滾筒;4輛自卸卡車;
2.機具:手推車、鐵鍬(尖頭和平頭)、鋼卷尺、梯子、坡度尺、細繩等專用施工機具。
3.安全維護:1.5m護欄木主桿、安全警示繩、安全警示標誌牌、警示燈、彩條布、撐板、撐木、方木。
3.2操作條件
1.土方開挖前,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清除施工區域的地下和地上障礙物。
2.各類已有管線已移動或加固,尚未處理的地下管線和危險地段應做好明顯標記。
3.當基坑內有地下水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水位應在坑底0.5m以下。
4.施工區供水、供電、臨時設施滿足土方開挖要求,道路暢通無阻。
5.做好土方開挖機械、運輸車輛及各種輔助設備的維護檢查和進場工作。
3.3技術準備
1.開挖前,認真審查設計圖紙和說明,完成圖紙會審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開挖斷面和堆土位置,並運輸施工道路。
2.對相關人員做好書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已簽字。
3.基坑開挖的測量邊線已放出並用白灰標出。確定土方堆放場地和運土施工路線。
第四章施工技術措施
4.1流程
測量放線→地下室開挖→擋土墻施工→驗槽→素混凝土墊層→三七灰土墊層→素混凝土墊層→鋼筋混凝土條形基礎→地下室基礎找平。
4.2施工順序
1,確定開挖深度。
2.根據工程概況,進行現場調查和勘探,分析工程特點。
3.根據基地區勘察資料,基坑采用放坡開挖。根據《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中土的分類和坡頂有無靜動荷載。
4.3施工技術
1.基坑開挖采用分層開挖和人工修坡驗底的方法。邊坡3m以內為1: 0.3,3m以上5m以下為1: 0.5,開挖線至邊坡附近地下設施及道路的距離為1: 0.2。
2.基坑底設計標高以上0.2m—0.3m的原狀土應保留,嚴禁擾動,人工清理。如有局部超挖,應回填並用碎石壓實。
3.考慮到本工程地下室的位置,基坑開挖以機械開挖為主,靠近地下設施的地方采用人工開挖,采用人工修邊撿底的方法。
4、挖基槽時,應嚴格控制基底標高,嚴禁超挖。基底設計標高以上0.3m的原狀土應由專人清理至設計標高。如有局部超挖或擾動,必須用天然級配砂或中粗砂換填,填築標高為10 ~ 15 mm,並夯實。
5.地下室如有石塊、碎石、磚塊等硬物,應清除至設計標高以下0.2m,然後鋪天然級配砂石料,表層用砂找平壓實。
6、基坑開挖時,開挖過程不宜長時間暴露,應壹段開挖、壹段施工,禁止幹槽施工。
4.4預防措施
1.基坑超挖:基坑開挖不得超過基坑標高。如某些地方超挖,處理方法應得到設計單位的認可。
2.地下室無保護:基坑開挖後應盡量減少對地基土的擾動。如果基礎不能及時施工,可以在地下室標高以上預留30cm土層不挖,等基礎做好了再挖。
3.施工順序不合理:土方開挖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定的施工順序進行,並註意先從較低的地方開挖,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形成壹定的坡度。
4.開挖尺寸不足和坡度較大:基坑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既要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又要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
5.基坑開挖前,施工便道或施工道路應鋪爐渣或砂。
6.土方開挖采用挖掘機進行,先開挖表層,然後根據基坑設計深度,以壹定的放坡率進行開挖。開挖時應預留30cm人工清底整平,以免擾動基槽原狀土。
4.5雨天施工措施
1,為了保證工程質量,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要合理安排壹些工程項目或工序。雨季施工加強排水,防止基坑坍塌事故。
2、詳細調查和掌握雨季數據,在施工中做好臨時防護措施。
3.雨季施工準備的主要材料、機具的儲備。
4、對員工進行雨季施工教育。
5.臨時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應充分考慮防雨要求,並做好便道的排水系統。安排專人進行維護,雨前雨後定期巡視,並設置明顯的交通標誌。
6、除及時掌握每天的天氣情況外,還要與當地氣象部門簽訂預報協議,當地氣象部門定期提供旬、月天氣預報,並據此做出合理的施工安排。
7、雨期施工在開挖基坑時,應註意邊坡穩定。如有必要,可以減緩坡度或設置支撐。同時,應在坑外側周圍修築土堤或溝渠,防止地表水流入。經常檢查邊坡、支護和土堤,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6質量標準
(1)確保工程的柱基礎、基坑、場地的地基土必須滿足設計要求,不允許擾動。
(2)壹般項目的柱基礎、基坑和場地的地基土開挖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4.7成品保護
(1)用於定位標準樁、軸線導向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土和運土時不準碰撞,也不準擱在龍門架板上。並應經常測量和檢查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準樁和標準水準點應定期復測並檢查其正確性。
(2)土方開挖過程中,應防止鄰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和管線的沈降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協商采取保護措施,並在施工過程中觀測沈降或位移。
(3)施工中如發現文物或古墓,應妥善保護,並及時上報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永久性測量標樁或長期觀測點,應予以保護。
第五章安全保證體系
5.1開挖措施
1.開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壹般應在開挖前降至開挖面以下0.5m。
2.施工機械進場的道路應提前檢查,必要時做好加固或拓寬等準備工作。
3.土方機械的選擇應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和工況、土的種類和厚度、總工程量和施工工期來確定,以充分發揮施工機械的效能。
4.施工區域內作業路線的布置,應根據作業區域內的工作規模、機械性能、運輸距離和地形起伏情況確定。
5.在機械施工無法進行的部位,人工進行修整坡度和清理。
6.用挖掘機挖坑開挖大型基坑時,應按坡度線縱向分支分層向下挖,但每層的中間部分應略高於兩側,以防積水。
7.反鏟和拉鏟有兩種施工方法:
1)端頭開挖法:挖掘機從坑底向後行駛開挖。自卸汽車布置在挖掘機兩側裝載土壤。
2)側挖法:挖掘機沿坑的壹側移動自卸汽車,另壹側裝土。
8.鏟運機施工法用於挖掘。
9.當挖掘機沿開挖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應小於基坑深度的1/2。挖掘深度超過5m時,應根據專業施工方案確定。
10.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槽壁和邊坡的狀態。當深度大於1.5m時,應根據土質情況做好基坑支護,防止坍塌。
11.挖掘基坑時,不得低於設計標高。如果不能精確挖至設計基礎標高,可以在設計標高以上留壹層土不挖,等整平後再人工挖。
12.臨時土層:壹般鏟運機和挖掘機挖掘時約20cm宜用反鏟、正鏟、拉鏟挖30cm左右。
13.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應在人力的幫助下隨時挖掘,用機械手拉車運至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挖掘。
14.幫助修理和底部清潔。在距槽底設計標高50cm的槽邊,找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支管,然後人工挖除臨時土層。同時軸線(中心線)兩端將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從槽邊檢查尺寸,確定槽寬標準。這樣修整槽邊,最後清除槽底土方。質量檢查和驗收應在罐底修補平整後進行。
15.基坑開挖土方在場地堆放時,必須留有足夠的好土用於回填;多余的土方應壹次性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5.2安全防護措施
A.基坑開挖後,人工修整全線。修整要求將機械開挖後留下的凸出土輪沿坡向整平,防止風幹、開裂和脫落。
B.人工清除基坑上口距溝邊1.5m範圍內的土方和顆粒。
C.沿基坑周邊距坑邊2m以內設置圍欄,圍欄高度為1.5m
D.沿圍欄在明顯位置懸掛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示繩。
E.坑內應設專人巡視,巡視人員應24小時值班。
f、夜間沿溝邊圍欄設置紅色信號警示燈。
G.雨天和太陽暴曬天施工坑底時,兩側坑壁應用彩條覆蓋,以避免雨水不斷滲入造成基坑坍塌和太陽暴曬造成坑壁松動、滑移。
5.3安全保證措施
(1)上部和下部凹槽必須由人行道和安全梯覆蓋。。·安全梯間距不應大於50毫米..(2)拆除支撐前,應對基坑兩側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坑壁進行安全檢查,並制定拆除支撐的實施細則和安全措施。
(3)機械開挖土方時,應按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堆坡堆土,嚴禁開挖。軌道或輪胎應與基坑保持1.5m以上的距離。
(4)作業前應檢查挖掘機,確認動臂和鏟鬥運動範圍內無障礙物和其他人員,鳴響喇叭作為警告後方可作業。
(5)基坑周邊應搭設不低於1.5m的護欄,設置警示燈,並派專人巡邏。
(6)人工成孔打樁時,樁高不應超過1.5m,距孔口邊緣的距離不應小於1m,且樁不得覆蓋其他設施。
(7)人工基坑撿底時,兩人水平間距不得小於2m,垂直間距不得小於3m。
(8)吊裝前,應對吊車司機和指揮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9)安裝塔吊時,吊車應停在安全距離,不得靠近基坑,並服從專職安全員的指揮和安排。
(10)安裝塔吊時,派人檢查停車場周圍的坑是否有松動或裂紋。
(11)由於洞樁基人工開挖較深,需要專人指揮,並註意地下室操作人員的安全。
5.4監控措施
1.由項目經理帶領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小組,小組成員來自各施工標段的作業人員,每個施工標段抽調壹人。
2.團隊成員應該接受各種安全條例的培訓。
3.班組成員應帶頭搞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4.在各自標段的施工過程中,班組成員首先要檢查施工前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做到“預防為主,安全施工”。
5.開挖深基坑時,需要檢查鄰近建築物、道路和周圍環境的沈降和位移,以進行觀測。
6.在深基坑作業時,要檢查基坑兩側溝壁的土是否疏松、開裂,還要檢查溝周圍的環境是否有地表水流入基坑,造成塌方。
7.手動修剪時,檢測是否有地下設施(電纜、管道等。).
5.5應急計劃
1)每個管理人員都應該接受安全知識的培訓,以便能夠應對施工現場的緊急情況。
2)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總經理和現場管理人員應在第壹時間到達現場,並能及時處理安全事故。
2)在施工現場安排壹輛車,處理施工現場的突發事件。
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時與當地公安部門、醫院、駐地部隊、政府聯系,派人參與救援。
5)安全事故必須上報,不能隱瞞。
5.6救援措施
1.第壹時間通知120救護車。
2.受傷嚴重的人應該被及時送往醫院。
3、施工現場準備壹些搶救醫療藥品。
5.7環境保護措施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環境保護工作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為響應國家和成都市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號召,滿足業主的相關要求,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努力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1)利用每周安全學習後的時間,加大環保法規和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全體員工的環保意識。
(2)針對各種汙染源的解決方案:
1,防止噪音汙染
1)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不使用振動錘等有噪音的施工機械。晚上十點以後禁止進行噪音施工。
2)經常對施工機械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狀態,避免噪音擾民和汙染周圍環境。
2、防止泥漿和淤泥的汙染
1)開挖坑的棄土必須在24小時內清除,避免場地堆積,剩余泥漿用散料運輸車清除。
2)嚴格按照成都市有關汙泥排放的規定辦理各種手續,並排放到指定地點。
3)現場堆放的土方應覆蓋;運土車輛進入社會道路應封閉沖洗。
4)土方運輸道路經常灑水,防止揚塵。
3、防止施工、生活汙水汙染
1)防止汙水流出工地,汙染周圍環境。生活區的汙水要進行沈澱和隔渣,避免堵塞排水管網。
2)雨天進出車輛的車輪必須清洗,防止車輪出泥,汙染周圍環境。
(三)防止粉塵和廢氣汙染
1.在廣都大道出入口鋪麻袋50m,防止輪帶出土顆粒進入社會道路。
2、成立專職清掃隊伍,對通道、護欄進行定期清掃,並在通道上灑水防止灰塵飛揚。
3、機動施工機械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特別是尾氣排放檢測,盡量減少尾氣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