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章程第壹章是什麽?通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做好
2022年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章程第壹章是什麽?通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全社會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職業學院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學校。
三、辦學水平:高職(專科)
四。學校代碼:14021
5.學校地址:天津經濟開發區西區南街175號
不及物動詞學院基本概況: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天津市的壹所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為生物醫藥行業培養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面向全國招生。學院位於天津濱海新區核心區域,服務京津冀及環渤海經濟圈。學院經過60多年的職業教育,以“好專業、好專業、好就業”著稱。能夠系統培養應用現代生物醫學應用技術,從事基礎藥物研發服務、藥品生產、檢驗、銷售流通、藥物指導和制藥工程設備維修、醫療器械制造等領域的技術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60多年來發揮辦學優勢,形成了“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專業建設”的辦學模式,建立了“工學結合、訂單培養、聯合培養”等多種人才培養模式。同時,學院註重培養學生的各項職業技能,實行畢業證書和多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1+X”培養模式,幫助學生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進入生物醫藥行業打下良好基礎。
高校資助體系完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各種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可在原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
我院被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命名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非天津戶籍的學生畢業後可享受天津市政府相關戶籍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畢業生可落戶天津。
第二章?招生機構和監督機制
第三條: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有高職(專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高職(專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天津生物工程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就業辦公室(簡稱“招辦”),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院紀委負責監督招生全過程,會同高職院校(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高職院校(學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六條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生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不同專業招生計劃,同時根據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並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過程中,對生源好、誌願充足、錄取分數線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經高職院校(專業)招生領導小組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調整。各省、各專業招生信息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收費標準:普通專業學費5000元/生?學年內,特殊專業5500元/生?學年;住宿:800元/生?學年如政府調整當年學費標準,以政府規定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我院錄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全面考察選拔。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高校誌願錄取以誌願優先為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高校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壹誌願報考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 並且只有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作為第壹誌願報考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會錄取作為第二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以此類推。 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專業誌願錄取的原則是分數優先,即先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有余缺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
第十壹條: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其次,文史依次對比語文、外語、數學;對於理工科,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以分數較高者優先。考生所在省有相關規定的,按所在省的要求執行。成績相同的江蘇考生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較高的考生。
第十二條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擇優錄取天津市考生。如果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的分數,以分數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以“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原則為準,具體根據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要求。
第十五條: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省(區、市)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相關要求:
1.開展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省(區、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須符合我院要求。投檔結果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學院所有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授課。少數民族語言考生要認真填寫。
第十七條:關於招生專業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殘聯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
第十八條:學院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核準備案的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通知。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具體報名要求詳見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新生報名須知。
第二十條:新生報到時,學校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查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根據國家政策,應征入伍的新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壹條:學院資助體系完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各種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可在原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並有特長,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專項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規定的,不得轉專業,以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授予天津生物工程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職院校(專業)招生。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已經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並報上級審批。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以往關於高職(專科)招生的政策規定凡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生物工程職業學院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的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咨詢方式和錄取結果的查詢
網址:
郵箱:tjswgcxy@126.com
電話:022-26688925?26652463 60123810
紀檢電話:022-66339008
傳真:022-26652463
郵政編碼:300462
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南街1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