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擬開業批準文件;3、經營場所、倉庫平面圖及房屋產權證明或使用權證明;4、依法取得資格後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和聘書;5、擬開業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和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設備目錄。
二、開辦藥品零售企業要按照《藥品經營許可證》
三1、依法具備藥學技術人員資格;至少有1名駐店藥師、1名營業員(須高中以上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通過藥監部門考核取得從業人員資格證書)。2、具有經營藥品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條件;營業場所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3、要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要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4、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監管體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家藥品管理法》第六條國家對藥品經營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依法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國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國家藥品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市、縣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