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競買人、供應商、受讓人(以下統稱競買人)參加交易,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幹預交易活動。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鞍山市公共**** 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公管會)是全市公共**** 資源交易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解決公共**** 資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鞍山市公共**** 資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簡稱公管局)是全市公共**** 資源交易管理、監督和協調的組織機構,承擔公管委的日常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壹)負責全市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的統籌管理和宏觀指導;
(二)制定市級公共**** 資源交易管理規則和工作制度;
(三)負責編制鞍山市公共**** 資源項目交易目錄;
(四)對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現場監督管理;
(五)建立和使用評審專家庫終端管理;
(六)建立、管理和使用代理機構名錄;
(七)負責協調與公共**** 資源交易有關的各部門或單位;
(八)宣傳、貫徹、執行公共**** 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九)受理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中的投訴、舉報,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第六條 鞍山市公共**** 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是市區對公共**** 資源交易進行 "組織、管理、服務 "的唯壹機構,負責安排和組織實施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其具體職責是
(壹)為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提供開標、評標場所和服務;
(二)負責組織編制有關交易文件、交易公告、交易結果等交易信息;
(三)負責建立查詢、咨詢服務系統和公共**** 資源交易服務指南;
(四)負責專家抽取、使用;
(五)負責電子網絡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六)負責維護交易活動秩序,協助監管部門處理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受理質疑工作;
(八)負責組織或參與交易活動履約驗收工作;
(九)負責文字、音像、圖片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並提供檔案查詢服務。第七條 市發展改革、建設、財政、國土資源、國有資產等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公共**** 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市監察部門負責對全市公共****、相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察。
市審計部門依法負責對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進行審計監督。第三章 交易範圍、方式和程序 第八條 列入鞍山市以下公共**** 資源項目交易目錄的公共**** 資源交易活動,必須進入交易中心交易:
(壹)使用國有資金或者以國有資金為主的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采用BT、BOT、TOT等融資方式的建設項目實施單位的選擇等;
(二)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限額標準以上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
(三)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為主的政府采購目錄以內和限額標準以上設備、物資的采購等。采購;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市級審批的探礦權、采礦權的出讓;
(五)國有(集體)企業產(股)權的轉讓;
(六)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處置;
(七)訴訟和與訴訟有關的國有資產、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沒收的財物、無法返還的贓物、無人認領的財物等資產。(八)大型戶外商業廣告經營權,道路橋梁和街道冠名權,公交線路和出租汽車經營權,供水、供氣等特種行業經營權的轉讓;
(九)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采購;
(十)其他依法應當配置用於市場交易的公共****,用於交易活動的公共****。
因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易的,應當報公管局審查後,報公管委批準。因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不能進入交易中心進行交易的,經市政府批準,可報公管局備案後實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