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考試的內容和用途不壹樣。\x0d\藥監局是執業藥師考試,衛生局是藥師職稱考試。\x0d\壹、執業藥師\x0d\1、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執業藥師是藥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x0d\2、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x0d\3、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準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並成績合格者,國家發給《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藥師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本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x0d\4、考試目的為了實行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壹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藥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藥師隊伍,以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x0d\5、考試時間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每年10月舉行壹次,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時間每場2.5小時。\x0d\二、藥師職稱考試\x0d\1、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x0d\2、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x0d\3、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壹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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