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價按25%的稅率、薯類白酒按出廠價按15%的稅率從價計征消費稅的辦法不變
建議,再按每斤白酒0.5元起征收壹次消費稅;取消現行購進勾兌生產的
酒類企業可抵扣其購進酒類已付款的抵扣政策
。
購進白酒的企業可抵扣其購進白酒已繳納的消費稅抵扣政策。
2、適當調整啤酒單位稅額,按產品出廠價格分為兩個定額稅率:每
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單位稅額為250元/噸
;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以下,單位稅額為220元/噸。
白酒消費稅的調整,是國家運用行政手段對經濟生產進行政策引導的直接體現
目前,它對白酒、啤酒行業及相關行業企業的發展起到了或限制或調整的作用
。了解消費稅的含義和作用,以及消費稅調整對白酒行業和相關上市公司的影響
,有助於把握我國白酒行業的發展趨勢,也有助於更深入地認知白酒行業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
。
第壹部分:消費稅
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流轉稅制中的壹個新稅種,在壹般增值
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消費稅。消費稅是價內稅,在產品的生產、
制作、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此後的批發和零售環節不再繳納,稅款
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按照稅制設計,征收消費稅的產品原來要繳納產品稅或增值稅
,現在改征增值稅後,這些產品原來的稅負大幅下降,為了不因稅負下降而減少財政收入,有必要通過另征消費稅來彌補稅負的下降
。開征消費稅是新舊稅制收入的轉換,雖然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仍需繳納
增值稅,但稅負基本維持在改革前的水平,因此對少數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不應
成為物價上漲的因素。
消費稅的征收方式有從價和從量兩種。除黃酒、啤酒、汽油、柴油
油四種產品按從價計征外,其余應稅消費品均按從量計征。
酒類行業的具體從價稅率如下:黃酒每噸240元,啤酒每噸220元,糧食酒按出廠價的25%征收,薯酒按出廠價的15%征收,其他酒類按出廠價的10%征收。
黃酒和啤酒之所以按銷量而不是按價格征稅,是因為其社會使用量大,按銷售數量征稅的辦法簡單易行,征稅多少只與數量有關,與價格高低無關。
最新調整的細則將啤酒在數量基礎上再分為兩檔,加入了價格
征稅限制:每噸出廠價≥3000元,則稅率為250元/噸;每噸出廠價3000元
以下,稅率仍為220元/噸不變。這意味著,對於定價處於中高端水平的啤酒企業來說,
是不利的,比如青島啤酒。
原消費稅法對使用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生產的白酒(包括用外購已稅白酒配漿
降度,用外購已稅白酒的不同品種勾兌白酒,用外購已稅白酒的曲香、調味品
加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待售等),其購進稅前扣除額為10%。),允許在計算稅額時扣除購進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成本,予以扣除。 最新調整後的細則取消了這壹條,這意味著以生產
瓶裝白酒為主的企業外購酒用於再生產將不能抵扣消費稅,其產品在價格上的競爭力將大大削弱。那些缺乏必要生產規模的中小型白酒生產企業,本身缺乏良好的
生產設備和優質的原料及技術基礎,企業靠外購酒快速勾兌再拿到市
場上銷售的辦法,沒有自己的產品品牌,靠低價來爭奪市場份額。因此,這部分企業的
生存壹旦受到價格優勢的致命打擊,銷售市場份額預計將急劇下降,企業的
經營將不可避免地立於危墻之下。這其實正是國家出臺新消費稅
的目的所在:清理淘汰小劣白酒企業,提高行業集中度,促進規模企業擴大生產規模。
消費稅的主要目的是調節產品結構,引導社會消費方向,保證國家
財政收入。這次消費稅的調整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對白酒增稅,取消外購
酒抵扣的優惠政策,對中高檔啤酒從價計征,這是這壹功能的實質
第二部分:稅收新政對白酒行業的影響
壹.國家調控白酒消費稅的意圖和影響
1.行業現狀與政策目的
市場供求規律表明,當價格具有彈性時,供求雙方將趨於壹致,即達到
"市場清澈"(Market Clear)狀態。但國內白酒市場的現狀是:壹方面,競爭
激烈,需求下降,趨於飽和;另壹方面,行業內大量規模小、產能低、結構分散的
小企業,不斷創造產量,2000年全國白酒產量為476.11萬噸,雖然比96年
801.3萬噸的高峰期減少了近壹半。雖然減少了壹半,但據白酒專業協會會長沈怡方判斷,全國白酒產量
量要壓到350萬噸左右,才能保持產銷基本平衡。據統計,2000年,國有及銷售收入
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企業為1286家,在這1000多家比較有規模的白酒企業中
,利稅排名前20位的企業大部分掌握著全行業的產量、銷售收入和利潤;而同
時,全國實際生產白酒的工廠達到37000多家。37000多家。也就是說,絕大多數地方小白酒
廠都是無效產出。
短缺經濟結束後,企業競爭由原來的搶占新的市場空間轉變為對現有市場份額的爭奪
大企業具有規模化產銷和多元化經營的特點,比中小企業更具有競爭的比較優勢
潛在的、此時應該出現的是企業迅速兩極分化,生產能力向少數優勢企業集中的趨勢。但
中國白酒行業的實際情況是:市場淘汰機制失靈,許多缺乏競爭力的企業沒有退出
;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下,大量中小酒廠不計成本地維持虧本經營不變,長期使用
低於成本價的產品進行銷售;其他企業被迫跟風降價,導致行業生產秩序混亂,整
體經濟效益下降,行業目前處於危機狀態。
整體經濟效益下降。
按照產業經濟學的觀點,就白酒行業而言,雖然其技術和產品本身並不是什麽新
技術和新產品,現有生產能力總體上也是過剩的,但只要是優勢企業效益就比較好、不應
限制有競爭力企業的規模擴張,而應有效地建立優勝劣汰的機制,加速淘汰缺乏競爭
力的企業,這正是
有競爭力的企業。
有競爭力的企業,這正是國家調整白酒行業消費稅的目的之壹。
出臺新稅率還有壹個更重要的目的:挽回稅收流失。由於市場遲遲不能完成
白酒行業的優勝劣汰,國家有關部門已經對此失去了耐心,政策調控被逼到了前臺。
財政部透露,國家對白酒企業征收的消費稅是25%或15%的法定稅率,但在實際執行中
各地僅維持在7%左右;33%的所得稅由地方財政修改為15%;更重要的是,對小酒廠的情況難以掌握,小酒廠的低成本成為地方財政的救命稻草。
調整前的白酒消費稅辦法是從價計征,只在生產環節征收,這導致
白酒企業利用轉移定價避稅。白酒企業往往通過成立自己的銷售公司
、聯營公司和增加包裝等手段降低白酒出廠價格,從而達到減少繳納
消費稅的目的。新的綜合征稅辦法將在壹定程度上減少這種現象的發生。
企業如何通過轉讓定價避稅?例如,某白酒生產企業
在各省市設立了自己的銷售公司,獨立核算。假設該公司向自己的銷售
公司提供的產品價格為每瓶 20 元,而市場上其他酒廠向非關聯經銷商提供的同類產品
平均價格約為每瓶 24 元。由於酒類消費稅是在生產階段征收的,
稅率為 25%,因此該酒業公司每瓶要支付 5 美元,而其他酒廠則要支付 6 美元。
企業以較低的價格賣給銷售公司,少交了消費稅,而銷售公司低成本進貨和
市場銷售的利潤,又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返還給白酒生產企業。
二、新政策對白酒市場的影響
粗略估算2000年白酒行業的產量,新政策實施後,白酒企業僅在生產環節按量
增加的消費稅稅額約50億元,加上取消優惠抵扣的影響,財政部估計將
收回稅收80億元。
財政部以國有企業和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企業近三年的經營數據為樣本對象
,分析了消費稅的實施對市場的影響。之所以選擇這些企業作為
樣本,是因為它們集中了行業的大部分資源和優勢,代表了行業的生產能力和未來
趨勢。
年份 企業數(家) 銷售量(萬噸) 噸酒售價(元) 利潤(億元) 銷售利潤率(%)
1998 1428 557.62 8539.69 33.08 6.94
1999 1334 489.30 10330.00 41.18 8.15
2000 1286 466.30 11006.86 43.27 8.43
數據來源:《中國酒業》雜誌社:數據來源:《中國酒業》雜誌 2001 年第 3 期
按白酒消費稅稅率每斤 0.5 元計算,即每噸 1000 元,則 2000 年中國白酒消費稅稅率為 0.5 元、每噸 1000 元,在正常征稅和嚴格征稅假設的基礎上推算
預計近三年分別增加消費稅 55.76 億元、48.93 億元和 46.63 億元,分別增加消費稅 10 億元和 4.6.63億元的消費稅征收,那麽
壹是這些規模較大的白酒企業實現的整體利潤將變為負數,也就是說過去的凈
利潤不足以支付新征收的消費稅,相應的銷售利潤率也變為負數。再從收入/成本
角度分析,從每斤征收0.5元消費稅的額度影響來看,三年成本增加的比例分別為
11.71%、9.68%和9.85%。2000年,1286家大型白酒企業,虧損面已達
23.95%,全國3萬多家白酒廠中微利和虧損企業有多少可想而知;同樣,據
據以上分析,消費稅的調整已經給大型白酒生產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對整個白酒行業
行業是壹個沈重的打擊,很大壹部分白酒企業將從微利走向大型白酒生產企業,從大型白酒生產企業走向大型白酒生產企業。很大壹部分白酒企業將從微利走向虧損,虧損走向巨虧
虧損,白酒行業整體盈利能力急劇下降。
新政將對生產低檔白酒的中小企業造成致命打擊,這些企業將逐步被淘汰。對於生產中高
檔酒為主的名牌企業來說是壹把雙刃劍:短期來看,企業業績下降;長期
來講,低檔白酒企業被淘汰,在白酒需求總量相對穩定的情況下,中高檔企業的
產品市場份額迅速擴大,並促使白酒生產向其集中。
二、消費稅調整對白酒企業的影響及相關對策
1.從稅額上的影響
每公斤白酒加征0.5元以上的消費稅後,首當其沖的是以生產低檔白酒為主的白酒企業
企業,因為從消費稅的稅額上會使低檔白酒的成本增加較多。
例如,2000年,中低檔白酒沱牌曲酒的銷售量僅次於五糧液,但由於其
產品結構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沱牌系列10元以下產品的銷售量占壹半,
因此,14.3萬噸的銷售量僅賺回106.4萬元的純利潤,平均每斤酒的利潤只有0.37元,
還不到0.5元。如果沱牌不改變經營政策,新政策實施後,沱牌要多交1.43元的消費稅,
倒貼4000萬元;如果年報披露的2001年18萬噸的銷售目標順利實現,意味著公司
要在原來的基礎上多交1.8億元的稅款。基於金酒平均銷售毛利相對較低,
從消費稅額度上已經足以抵消其對利潤的貢獻,而低附加值產品的利潤又
不具備銷售量增長和成倍擴張的特點,因此沱牌極有可能步入虧損行列。
而去年凈利潤為1273萬元的山西汾酒,在產量不變的情況下就要多交1150萬元的
消費稅,在新政策下,幾乎沒有利潤可言,更何況山西汾酒所擁有的這部分凈利潤並不全是經營
的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增值部分的會計處理方法的改變。竹葉青酒自適用
消費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從享受國家名酒待遇轉為壹般保健酒身份後基本不賺錢
;從消費稅額度的增加將加速 "利改稅 "的結果,經營不力。汾酒這些年的主導產品
都是以低價、大批量經營,到了消費稅額度後單瓶不足20元的
產品將深度虧損,無法經營。
四川白酒是中國白酒業的壹面旗幟,以它為分析對象可以起到 "管中窺豹 "的作用
利用,對四川省白酒上市公司的影響如下表,取樣區間為2000年。25 1.60 1.35
五糧液 15000 12750 0.25 1.60 1.35 25 1.60 1.35
瀘州老窖 3000 2550 0.05 0.34 0.29
全興 5000 4250 0.10 0.439 0.339
沱牌 14300 12200 0.36 0.316 -0.044
註:①2000 年實際收入以各公司 2000 年年報為準。數據來源為各公司 2000 年年報
②增加消費稅以 2000 年銷售額為基數,按每噸 1000 元稅率計算
③剔除 15%所得稅的影響、"凈利潤減少額"=消費稅增加額×85%,
低價酒受到的致命打擊從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以沱牌為例,凈利潤下降了122
億元,已超過去年凈利潤106.4億元實現。目前,國內大大小小的酒廠有3萬多家,
其中大部分以生產低檔酒為主,而很多低檔酒每瓶的利潤只有0.5元左右,很多廠
的經營實力與沱牌不在壹個水平上,因此更無法抵禦稅費調整的沖擊。
山東酒系是川酒之外的第二大集團軍,96年的秦池標王帶起了魯酒的繁榮
強盛時代。近年來,魯酒雖然勢頭有所下滑,但依靠過去的品牌和現在的價格優勢,在
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占據了相當大的市場份額,基本實現了產銷平衡。新政將給以
中低檔酒為主的魯酒帶來怎樣的沖擊?下面以山東兩家比較有代表性的酒廠為例
。
孔府家集團作為第壹家推出低檔酒的大型白酒企業,本著 "薄利多銷 "的原則,
主要生產低價位的大眾酒。
2000年,該公司實現銷售量1.48萬噸,其中低檔酒1.1萬噸,價格在10元左右,利潤0。每斤酒的利潤為
0.23元;中低檔酒的銷量合計占總銷量的98.99%,平均每斤酒的凈利潤僅為0.11元。
每斤白酒除增加消費稅0.5元外,還要增加消費稅附加稅如城建稅和教育
教育費附加0.05元,以去年的產量計算,稅負將增加1628萬元,而去年企業的利潤僅為
400萬元,粗略計算將因此虧損1228萬元。
對心酒集團的影響更為明顯。這幾年,心酒主要面向農村市場,在價格、包裝
、促銷等方面都很受農民歡迎。去年銷售2萬多噸,主要是10元以下的低檔酒,基本上
沒有利潤。去年上繳稅金1200萬元,新稅收政策實施後,全年將虧損2000
多萬元。
二、取消現行 "外購酒消費稅可以抵扣 "政策的影響
白酒企業通常的產銷模式是:以自有基酒和部分外購基酒生產成品酒,然後
將成品酒批發給下屬的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銷售給各地的經銷商、分銷商。在這壹過程中,
應繳納的消費稅為生產銷售收入(即批發給下屬銷售公司的銷售收入)乘以
25%(谷物)或 15%(山藥),再減去外購基酒已繳納的消費稅。新政策實施後,外購
基酒已繳納的消費稅不再扣除。
以五糧液為例,2000年從五糧液酒廠****購進基酒和原酒5.22
億元,這部分消費稅不能抵扣後,上市公司將多繳納消費稅1.305億元(5.22×25%
)。扣除15%所得稅的影響後,公司凈利潤將因此再下降1.11億元,每股收益下降
0.22元;加上此前從量納稅的影響,公司每股收益將合計下降0.47元,降幅
高達31%。上市公司中除五糧液外,受影響最大的是古井貢,該公司去年
對外采購了1.5萬噸食用酒精。
收購基酒,或者幹脆貼牌代工,是白酒行業公開的秘密。
山東秦池的神話
在1997年被打破,當時北京的《經濟參考報》報道說 "秦池酒是用四川酒勾兌的",四川邛崍是全國酒廠的 "幕後英雄"。秦池的原酒年生產能力
只有3000噸左右,他們從四川大量收購散酒,加上本廠的原酒、酒精,勾兌
成低度酒,再以 "秦池古酒"、"秦池特曲 "等品牌銷往全國。再以 "秦池古酒"、"秦池特曲 "等品牌銷往全國市場。
秦池代表了山東白酒的大部分情況,更代表了全國酒廠的情況。據不完全統
計,瓊酒已為新疆、黑龍江、甘肅、內蒙古等多家企業生產貼牌散酒,直接上
本地灌裝廠的品牌就有20多個,按照目前的發展勢頭,未來5年後中國白酒的30%
左右可能來自邛崍。如果各地酒廠嚴格按照新政繳稅,"外購酒已繳消費
稅不能抵扣 "的措施將給他們帶來相當程度的沖擊。
三、酒企將如何應對?
面對迫在眉睫甚至威脅到企業生存的新政,白酒企業能做的不外乎
以下三種:
(1)調整產品結構,加大中高檔產品的開發和銷售力度
根據以上分析,在消費稅調整中受沖擊最大的是低檔酒,要消化新政的負面影響,就必須加大產品的銷售總量
。為了消化新政策帶來的負面影響,必須提高產品銷售的毛利率,所以要麽提高產品售價,要麽對產品進行升級換代
。提價要考慮到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目前售價不足10元的低檔酒提價空間其實
很小。因此,白酒企業未來競爭的突破口應該是擴大生產規模以降低成本,增
加高檔酒的產銷比例,以品牌效應開拓和占領市場。
這種方式比較適合大企業和名牌企業,主要是通過增加中高檔酒的比例,降低營銷
費用來緩解政策變化帶來的影響。五糧液在目前的生產中全面提高了中高檔酒的比例;春節後
,200元的五糧液品牌白酒已經連續兩次提價,壹次提價20元,意在樹立品牌創
造財富的核心競爭力。全興推出號稱最貴的白酒 "水井坊",瀘州老窖推出國窖
酒,紛紛進軍中高端市場。
(2)生產領域的轉型重組
這種方式更適合中小企業。與大型品牌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生物制藥、果酒等領域
的拓展相對容易,因為生產線以及品牌
渠道等無形資產的投入少,退出壁壘小。寧城老窖董秘表示,公司自上市以來實際上並沒有增加產量
,並承認生物技術是公司未來的利潤支撐點。在今年年初的公告中,寧城老窖
將募集資金投向畜禽胚胎生物工程和特色牛肉加工兩大項目,公司從白酒
行業進入生物工程行業的計劃已基本敲定。顧精功控股北京金生源科技有限公司,並已投資
上海凱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資本運作和生物技術將成為顧精功的重要收入來源。精英公
告變更2億多資金投入,新增保健飲料、水泥銷售等。算上近半年的公告,
白酒上市公司在其他領域的投入高達50億元左右。沱牌曲酒與上海復旦大學合作生產生物藥品和保健品
。
投資生物技術是白酒上市公司最重要的方向,這固然是因為生物技術在股市中是壹個並不
錯誤的概念,但它帶來的更多的是技術升級,而不是簡單的產業多元化。
釀酒的傳統發酵產業、新型發酵產業、現代生物產業本來就是基礎相同的三層
面,如果轉型屬實,酒企要走的方向是借用自身優勢向現代生物產業
領域轉型。釀酒行業屬於發酵行業,和生物工程有相似之處,技術人才相對
有優勢。釀酒副產品是優良的牲畜飼料,產業鏈的延伸使白酒企業向生物基因產業發展
具有必然性和可能性。
(3)合理避稅
白酒企業通過收購上遊基地或原酒生產企業,可以規避兩個環節的稅收,消除
"外購酒已繳納消費稅不能抵扣 "的影響,這適用科斯的 "交易成本決定企業
"。
這裏運用了 "交易費用決定企業規模 "的理論。例如,五糧液用塑料瓶蓋廠取代了集團的五個基酒車間。
古井貢還打算收購壹家年產3萬噸的食用酒精廠,以減少原材料的流動。
在消除 "從價計征 "影響方面,上市公司設立銷售公司的做法
仍然屬於合法避稅的範疇,這在前面已經討論過。
三、"公平與效率 "新政
國家實施新政的意圖很明確,就是要淘汰壹大批不產生實際效用的中小
酒企業,提高行業集中度,規範行業生產秩序。但隱憂在於實
際上白酒企業之間的稅負是不公平的,不能壹把尺子量到底,這也是 "中國特色"。對於數以萬計的小白酒企業
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如實申報稅負的現象
,導致企業不能在同壹起跑線上競爭,使國有大中型白酒企業處於不平等的競爭
條件下。
許多小酒廠本身經營很不規範,有的兩本賬;有的拿偽劣產品到
市場上當好酒賣;有的是私人作坊,沒有經過正規的工商登記;有的
沒有必要的生產工藝,靠買賣酒精勾兌白酒。民營中小白酒企業在經營
環節、財務核算等各個方面都難以把控。如果新政策難以對這些白酒企業起到制約
作用,那麽將不利於整個行業的發展,也與當初的出發點背道而馳。
新政策打擊的應該是上述這些企業,但如果不對白酒市場經濟秩序進行
深入有效的整頓和規範的話,其實、吃虧的是那些管理比較規範的產品和
企業實力在行業排名中遊的中型國營企業、上市公司,例如山西汾酒、沱牌
白酒等等。這其實也是消費稅調整工作的最大難點和重點,是白酒行業整頓清
的關鍵之處。
四、值得關註的部分上市公司
從長遠來看,白酒行業的整體產量會因稅收新政而進壹步萎縮,但中高檔酒
量份額會有所增加。在競爭方面,白酒企業多為國有企業,在體制改革和業務重組方面面臨較大困難,因此白酒上市公司處於相對有利的地位。上市公司由於在證券市場上利益倍增
便利,有充足的現金流,對於實施收購重組、戰略轉移等行為有較好的比較優勢。
具體到每家上市公司受到的影響程度不同,從消費稅增加的金額來看,五糧液
和沱牌曲酒的銷售量最大,因此受到影響的絕對金額也最大;
從增加的消費稅金額占公司凈
利潤的比重來看,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受影響最大,其比重分別高達135%和90%;
從外購酒來看,公司實施收購重組、資產轉讓等戰略具有較好的比較優勢。
從外購酒已交消費稅不能抵扣來看,五糧液和古井貢受影響最大。
簡單地說,五糧液、全興和古井貢屬於中高端酒企,產品結構合理完善,但由於其產品結構的特殊性,其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也相對較窄。
比如湘酒鬼,其產品以中高檔為主,稅收政策調整對其生產成本的影響很小,而
其生產能力完全能夠滿足其銷售,也不存在基酒外購的情況。低檔酒和外購基酒生產企業
受到進壹步打壓,這對這類企業來說本質上是好事,其發展空間將進壹步打開
。轉型中的企業可以關註寧城老窖和伊力特,它們****的相同****是地理位置偏僻,有
少數民族的概念,在切入生物工程等領域也確實跟進了。
而被消費稅調整推到現在的企業,應該重點關註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
經過詳細分析,這兩家公司是白酒上市公司中處境最為艱難的,用 "置之死地而後生 "來形容它們再貼切不過。沱牌曲酒早早宣布與上海復旦大學合作
,多難的川酒仍有壹定的市場份額。現在的重點是山西
西汾酒,汾酒屬於清香型白酒,不像四川的濃香型白酒,消費者口味的特
定性比較強,出了山西就不太好賣。消費稅的調整對公司的打擊是致命的,再不想辦法重組或引進優質資產,"白酒上市公司不虧損 "的神話將
被打破毫無懸念。君子不立危墻之下,公司背水壹戰所釋放的能量將
是巨大的。
已經在洽談引進生物工程、減持國有股的公司,需要密切關註
資產置換和重組的進展。
第三部分 稅收新政對啤酒行業的影響
啤酒的稅收只做了適當調整,按照產品出廠價分為兩檔額
定稅率,由統壹的 "220元/噸 "變為以出廠價3000元/噸為界:
低於3000元/噸
的,仍按老稅額,征收消費稅220元/噸;出廠價在3000元/噸(含3000元/噸
,不含增值稅)以上的,每噸消費稅提高到250元/噸。
也就是說,中高檔啤酒價格每噸超過30元,啤酒價格會不會因此提高?這種擔心
是多余的,因為實際增加的稅費並不多,換算成每斤只增加1到2分錢,啤酒生產企業
完全可以消化。燕京啤酒和青島啤酒是兩大啤酒龍頭企業,燕京啤酒是低價啤酒,青島啤酒是高檔啤酒。燕京已形成寶塔型產品結構,占15%的份額
中高檔啤酒完全可以通過總成本控制,更多依靠市場來定價。
我國目前對啤酒行業采用的消費稅定量征收辦法是:稅額與銷售數量成正比
;單位征稅對象的消費稅與銷售額成反比,銷售額增加,如果消費稅稅額不變,稅負
相對減輕。我國確定從量稅稅率使用的壹個重要條件是產品價格相差
不大,但實際上目前優質高檔葡萄酒與普通低檔啤酒在價格上相差很大。這次稅率調整
實際上應該是94年稅制改革的延續,拉開了低檔啤酒和中高檔啤酒之間的稅率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