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邊防派出所實行義務兵和誌願兵相結合,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其主要任務是:搞好調查研究,開展邊防法制教育,發動和依靠群眾,配合駐軍組織好軍警聯防,做好戶籍、漁船民治安和關工委工作,嚴格邊境管理。加強經常性的反派遣、反間諜、反策反、反心戰、邊防五反鬥爭,嚴厲打擊走私販私(運)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衛機構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壹)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防火、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實施
(七)看守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和重要場所、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家邊境地區的治安;
(十壹)管理國家邊境地區的安全;
(十二)執行被判處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分子的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和其他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