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死刑應該是由法警執行的,似乎是註射死刑。以前的劊子手壹般都是從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選出來的,死刑犯被帶到刑場後跪成壹排開膛,劊子手都是上了刺刀的步槍,站在離死刑犯後背兩步遠的地方,然後法醫把刺刀抵在死刑犯後背的心臟部位,確保刺中心臟。
最後,武警在檢查完屍體後高喊命令,執行槍決。
刑場上的氣氛非常恐怖,所以經常會有壹些新兵臨時怯場,要麽扣不完扳機,要麽不開槍就跳開了(壹般是開槍後向右跳開),當時覺得很搞笑。第壹發子彈打完後,會有壹名法醫上來檢查,如果發現還有人在呼吸(通常是第壹槍沒打死),那麽還要再開幾槍,我見過最多的壹次是開了五槍。
確定死亡後,在各公安、法院、武警等單位的配合下撤出刑場,候場的醫生會馬上上去要器官,當然是無人認領的。海南的行刑還是有點人性化的,不打頭,聽說頂多是站在腦後直接用步槍打,往往頭部會不完整,也就是死無全屍。
中國的死刑是如何執行的
普通人幾乎不可能進入刑場看到死刑犯被判處死刑,這種不可能給死刑的執行過程塗上了壹層神秘的色彩。於是,關於 "槍斃人 "和 "槍斃人人 "的種種傳說和猜測在民間流傳......。對此,河南鄭州武警部隊壹名武警多次對死刑犯執行死刑
建國以來,壹直由公安戰士負責執行死刑,1982年以後,由新組建的武警部隊負責執行這壹特殊任務。執行死刑是正常任務之壹,每名武警戰士自入伍以來都必須接受這方面的嚴格訓練。這項任務不是任何人都能勝任的,除了軍事等方面的過硬素質外,還要具備過硬的心理素質。能夠擔任射手的,都是軍營中各方面素質突出的戰士。
"人們傳說打槍的人要戴口罩、墨鏡,其實那只是傳說。在偏遠地區,特別是農村,可能有。但在城市裏,沒有這樣的事情。很早以前,曾給武警配發過手套、眼鏡,主要作用是防寒、避光,但沒有人真正使用這些東西。因為很不方便,戴眼鏡影響視線,戴手套影響操作。至於說槍斃罪犯要記三等功什麽的,那就更不可能了。處決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任務"。
2.處決罪犯的子彈是經過特殊處理的
"有壹次有人問我,聽說槍斃壹槍打不死的人要用刺刀挑,這是真的!這裏有壹套嚴格的法律程序,武警接到執行命令的任務至少要訓練兩天。在刑場執行死刑時,要求只聽到壹聲槍響。這種程序上的嚴格要求源於兩個原因:法律的威嚴和人道。用於處決罪犯的子彈都經過特殊處理,以增加對腦組織的破壞力度,但並不像民間傳說的那樣是炸出來的"。
"每個死刑犯被押往刑場時,至少有四名持槍警察護送,槍手的槍膛裏只有壹顆子彈,這就要求槍法非常精準。即使出現偏差,副射手也必須補上壹槍。所以說,打不中就用刺刀挑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三、行刑當天,管教幹部進號轉身
處決死囚並不容易。因為罪犯已經知道時間不多了,他們的情緒可能會不穩定。
"所以,終審判決壹下達,看守所就采取了管理措施。首先,他們轉移了號子(房間),由管教人員在這天晚上進入。基本上,管教負責看管死囚,防止他們自殘、自殺或傷害他人。據說張金柱被槍殺的前壹晚,看守所所長還親自進了號子。幾乎所有死刑犯在被執行死刑前都會給家人寫信,即使不識字的也會請別人代寫。有些人還會整夜保持沈默,有些人會哭泣。死刑犯被執行死刑的前壹晚是非常令人震驚的。出於人道,這個時候他們的壹些要求基本上會得到滿足,想吃什麽就給什麽,想抽煙也會無條件供應,但不允許喝酒。但總的來說,大家都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在不停地給家人寫信,那些擡起臉望著窗外思考的人,通常都是流竄到國外犯罪的囚犯。幾乎所有的死刑犯都瞪著眼睛直到天亮,沒有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麽"。
4.每次行刑前都要在城郊找到行刑地點
壹位槍手告訴筆者,直到上車的那壹刻,他仍然不知道行刑地點在哪裏,但有紀律規定不能問。
他有這種感覺很正常。這是事實,但他的說法不太規範。其實不然,無論走到哪裏,刑場的劃定都是壹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都有固定的刑場,而鄭州由於各種條件限制目前還不具備。因此,每次刑場不固定正是這個原因。
"白天出去看,發現刑場太紮眼,壹般都安排在晚上,還不能開法院的車,得靜悄悄的"。刑場事先不打招呼,高度保密,知道這個地方的人其實寥寥無幾。鄭州現在理想的刑場已經越來越難找了。刑場的要求很高,道路交通要好,不能離高速公路太近,裏面位置要大,不能讓太多人圍觀,還要方便行刑。同時,前面最好有障礙物,防止飛來的子彈殃及無辜。更重要的是,要做到萬無壹失。
"很多時候已經下午兩點了,我還在城郊來回奔波。執行死刑的地點壹般都選兩個,壹個作為備用,目的是防止意外,就是特殊情況吧!但這種特殊情況在鄭州至今還沒有出現過。我曾經特別滿意的壹個刑場,卻只被當地老百姓用磚頭用了兩次,等於被毀了,因為老百姓諱莫如深。隨著鄭州經濟的發展,城市規劃越來越好,想找壹個理想的刑場就更難了。"
5.有的死刑犯褲腿被麻繩捆綁
"確實有這種情況。因為別看很多罪犯窮兇極惡,犯罪時視人命如草芥。但真正讓他面對死亡時,內心那種因極度恐懼而導致的五官扭曲、精神崩潰,也是相當可怕的。在最終宣判時,很多死刑犯面如死灰,雙腿甚至全身都在不受控制地顫抖。法律文書還沒宣讀完,就尿褲子的情況屢見不鮮;1995年5月7日,在對30名死刑犯執行死刑時,其中壹名死刑犯在宣判大會上當即昏倒在地,口吐白沫。當法警把他拉起來時,他已經成了壹灘爛泥。但就是這樣壹個懦弱的人,在綁架並殺害壹個孩子時,無論孩子如何撕心裂肺地哭喊,他都麻木不仁,殘忍至極。很多這樣的死囚,在現實生活中面對死亡時都失去了犯罪的瘋狂。此時,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對於大小便失禁這樣的情況,往往會用麻繩將自己的褲腿綁起來。當然,這種細微的處理壹般人是看不到的"。
6. "紅色終結者 "記不住死刑犯的臉
有人說,死刑犯在被執行死刑前會與武警對話,其實這只是壹種猜測。
"我是壹名槍手,在任務點下來,只知道有幾個人,分別有幾個編號,既不知道罪犯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們的犯罪事實。我們只認號碼,不認人。死囚交給我們後,我們與死囚的接觸只有幾分鐘。在押送死刑犯的車上,有時公安人員為了緩解第壹次執行任務的武警戰士的緊張情緒,還會和死刑犯輕松地聊上幾句,而我們卻根本不允許和他們有任何交談。有時,車上的罪犯會對我們說:"妳們快點,讓我少受點罪。其實,當時我們恨不得把這些鬼子千刀萬剮,但我們有紀律,我們有任務,我們的槍裏只有壹顆子彈。當時,作為壹個射手心裏想得最多的就是,怎麽把這壹槍打好。這是人民賦予我們的權利,神聖而光榮。槍響的那壹刻,滿眼通紅,不時有歹徒的腦漿濺到臉上,令人作嘔。槍響之後,也許有的人還要輾轉反側幾下,才會被擊斃。此時心中有壹種難以形容的感覺,人的生命就這樣輕易而可恥地結束了"。
說出這種感受的武警今年24歲,已經親手處決了23名死刑犯。他說,執行死刑後,他最大的感受就是 "絕不犯罪,絕不與人*民為敵!"
我們這裏確實處決過法警。
行刑的程序和方法和天蟹說的差不多,我在行刑現場站過兩次崗,離被行刑的人大概有10米、8米的距離。
記得去年公審時,有壹個人對押送他的武警說:"別緊張,妳壹緊張我就緊張!"
記得有壹次執行死刑時,壹個死刑犯突然扭頭對看守所的警官喊道(哪個監倉執行死刑,警官就要跟到刑場):"警官,謝謝妳的照顧,改天再來找妳喝酒"。當時,警官的臉都白了,我們在壹旁覺得挺好玩。
現在好像到處都在打針,這還比較人性化。像那樣坐在電椅上,3萬伏的高壓電壹不小心就把壹個活生生的人給電焦了,那是相當淒慘的!
我們這裏的情況是:
1.看守所武警中隊派出武警執行死刑,壹次兩個,壹個協助,壹個執行。
2、使用自動步槍,槍內有壹發子彈。
3.打完後,法醫用壹根金屬捅桿插入子彈空,攪動壹下,然後對旁邊的檢察院說:壹槍斃命,死了。
4、我沒有遇到過補槍的案例。都是自動步槍對著後腦勺打,壹般來說不會打偏。
5.歹徒從歹徒車上拖下來,基本癱瘓了,把他跪在地上,武警中隊長喊:準備,執行武警用槍頂住後腦勺,副武警扶住歹徒的左肩,在打的瞬間松手,喊打就打著火了。
6、我都參加了,最壯觀的壹次是冬天,在雪地上的壹條河裏,壹次處決了七個人,壹個女犯,故意殺人罪。
我們是由法院的法警在這裏執行的。
到了刑場後,犯人被讓跪下,並被告知:張開嘴,子彈會從妳嘴裏穿過,配合壹下,就不會破相。用五四式緊貼後腦勺,當場壹槍斃命,壹般不會補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