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任何壹種抗抑郁藥都能很快通過胎盤,所以在美國,沒有任何壹種抗抑郁藥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批準應用於孕婦。雖然有壹些臨床資料提示某些抗抑郁藥可以使用於孕婦,但所有的資料都不是系統的臨床研究報告(大多為個案報道),所以壹般來說,對於孕婦最佳的選擇是避免使用抗抑郁藥物。清遠市人民醫院精神科王育紅
但是,如果在孕期抑郁癥復發,抑郁癥狀明顯的婦女,如果不使用抗抑郁藥治療,也有可能帶來許多的問題,從而給胎兒、孕婦本身、孕婦的家庭造成不良的影響。
抑郁癥對於胎兒可能造成不良的影響。人們都非常註意抗抑郁藥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但其實抑郁癥本身也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有研究發現孕婦的抑郁癥狀與早產、新生兒出生體重低、頭回小、Apgar分數低有關(WPA/PDT,1997)。另外抑郁癥也會影響到孕婦的自我保健能力及對胎兒(新生兒)的照顧能力,如有抑郁障礙的孕婦常常食欲下降,體重減輕,並且易吸煙、飲酒,甚至可能導致使用不良的精神活性藥物(如毒品),這些多可能影響到胎兒的發育。
不進行治療對孕婦也是不利的。由於各種原因,對於治療期間的婦女在懷孕後壹般都被建議停用抗抑郁藥,這使的她的抑郁癥狀復發的風險增大,壹旦復發,如果還不進行治療,嚴重的抑郁障礙可能導致孕婦出現自傷、自殺行為,從而造成嚴重的後果。
由於抑郁癥患者的人際交往能力往往受損,這使的患者的家庭關系受到損害,可能導致家庭的危機。
由此可見,如果壹味強調在孕期不用藥並不是完全恰當的,那麽如果服藥應該怎麽樣選擇用藥呢?建議參考下面的附錄。
最後要提的是,其實對於服藥期間是否能懷孕的問題,醫生有時面對的不僅僅是上面提到的醫學問題,有時還需要面對許多社會問題。
附錄1:孕期服藥的原則
鑒於許多藥物可以自由地通過胎盤,所以在用藥前應考慮以下幾點:
1.沒有任何壹種藥物對胎兒的發育是絕對安全的。
2.只有藥物對母親的益處多於胎兒的危險時才考慮在孕期用藥。若有可能,在懷孕早期(頭三個月)應避免用任何藥物。
3.藥物對胎兒的作用可能與預期發生在母親身上的藥理作用不同。
4.某些藥物可能對胎兒有遲發的不良反應。
5.孕期藥物的代謝比非孕期明顯減慢。
6.禁止在孕婦身上使用已證明有致畸性的藥物。
7.禁止在孕期試驗性用藥。
附錄2:妊娠、哺乳婦女的精神藥物使用(Psychotropic Drug Directory,2002)
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FDA)將孕婦對藥物的副反應分為以下幾檔:
A檔(孕A):經過對照研究在頭三個月未能發現問題。
B檔(孕B):動物試驗未發現問題,但尚缺乏人體研究數據;或動物試驗雖然有陽性發現,但人體研究未發現對胎兒的不良作用。
C檔(孕C):對動物有致畸作用,但尚缺乏充分的人體研究,或對人及動物缺乏足夠的研究數據。
D檔(孕D):對胎兒肯定不利,但對孕婦的某些危急情況必須使用。
X檔(孕X):在動物及人體研究中均證實對母體和胎兒不利或弊大於利。
以上分檔只是指某藥對多數孕婦的副作用而言,不排除個體差異。同時由於某些藥物可能對胎兒有遲發的不良反應(即在幼兒或兒童期出現),因此使用歷史較長的藥物,其有關方面的資料較新藥成熟和可靠。
常用抗抑郁藥物的孕婦使用按上述檔次列述如下:
1.三環類:阿咪替林,孕D;氯丙咪嗪、多慮平均為孕C。
2.四環類:馬普替林為孕B。
3.SSRIs類:西酞普蘭(喜普妙)、氟伏沙明(蘭釋)為孕C類,氟西汀(百優解、優克等)、帕羅西汀(賽樂特)、舍曲林均為孕B、
4.米氮平(瑞美隆):孕C,但人體研究尚少。
5.曲唑酮(美抒玉):孕C。
6.米安舍林:孕C。
7.MAOI類藥物:孕C。
三、抗焦慮藥和鎮靜催眠藥
1.苯二氮卓類(安定類):阿普唑侖、氯西泮、地西泮(安定)和勞拉西泮(羅拉)均為孕D類、氯硝安定為孕C。
2.丁螺環酮:孕B。
3.思諾思(唑吡坦):孕B。
4.β受體阻斷劑:心得安為孕C。
最後要提醒的是,那些未在上面列出的抗抑郁藥並不意味是安全的。
轉的哈不是我的東西,不過看來是不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