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醫療企業加速奔向資本市場。
日前,思派 健康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派 健康 ”)向港交所提交了招股書,正式宣告沖擊IPO。成立近7年的思派 健康 在資本市場上備受青睞,IDG資本、平安創新、騰訊投資等知名風投紛紛參與其中。
招股書顯示,目前思派 健康 有三條業務線,包括醫生研究解決方案(PRS)、藥品福利管理(PBM)及供貨商與支付方解決方案(PPS)。其中,PBM業務為公司營收的主要來源,2020年占公司總營收的91.9%,業務包括特藥藥房及以患者為中心的增值藥師服務。
藥品相關收入占九成
翻看國內互聯網醫療行業發展,起初源於在線預約掛號,而後在監管允許範圍內逐步拓展至在線問診、線上藥房及互聯網醫院業務。在資本的引領下,曾壹度呈現爆發式成長,但受限於持續性盈利困難,後又陷入低谷。
2020年受疫情影響,互聯網醫療再度崛起。微醫、智雲 健康 、思派 健康 、科亞醫療、推想醫療、數坤 科技 等互聯網醫療相關企業也相繼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
不過,自誕生之日起就困擾互聯網醫療企業的盈利模式問題壹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大多數企業單靠提供醫療服務顯然無法維持運轉,不得不走回“以藥養醫”的老路。
同樣致力於打破患者、醫生、醫療機構、制藥公司和支付方式之間的壁壘,形成醫療 健康 系統的閉環,實現對醫療 健康 的數字化轉型的思派 健康 亦是如此。
招股書顯示,2018至2020年思派 健康 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33億元、10.39億元、27億元,2021年壹季度營業收入達到7.65億元。其中,來自藥品福利管理(PBM)的收入分別占總收入的40.9%、83.1%、91.9%及92.1%。
目前將商業模式跑通,成功實現盈利的互聯網醫療企業依舊未能脫離“賣藥”。如何將互聯網醫療服務變現,仍是眾多互聯網醫療企業面臨的壹大難題。
與此同時,在藥品“零加成”趨勢下,破除“以藥養醫”也是當下醫療改革的重點。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融合發展,線下“以藥養醫”逐步開始向線上轉移,規範互聯網診療行為迫在眉睫。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寧夏衛生 健康 委主任馬秀珍也曾指出,警惕“藥品回扣”向線上轉移。馬秀珍在工作中發現,制藥企業把互聯網平臺的藥品銷售納入業績考核範圍,授意醫藥代表線下“學術拜訪”,增加線上藥品銷售量,其中不乏藥品回扣現象;部分互聯網醫院將醫生的服務收入與藥品銷售掛鉤,企圖“洗白”藥品回扣。
2021年10月26日,國家衛生 健康 委發布了《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其中,統方、補方、人工智能軟件代替醫師接診等現象被明令禁止。
《意見稿》明確指出,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接診。其他人員、人工智能軟件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接診。同時,《意見稿》規定,禁止統方、補方等問題發生。醫療衛生人員的個人收入不得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這壹系列規定也變相將互聯網診療和網售藥品行為隔離開來,規避“以藥養醫”線上化的現象發生。而這對於當下主要靠藥品銷售實現營收的互聯網醫療企業而言,勢必將形成不小的挑戰。
沒有處方可買處方藥
招股書顯示,思派 健康 在全國範圍內正持續擴張店鋪,截至2021年6月30日,思派 健康 已擁有81家特藥藥店,2018年至2020年平均每間藥店的月銷售額為43萬元、128萬元和266萬元。
國藥壹致招股書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年底,中國最大連鎖藥店國大藥房的DTP藥店數量超過100家,單店月銷售額不過才120萬元左右;老百姓大藥房去年年報也披露,143家DTP藥店總收入10.9億元,單店月銷售額也僅63.52萬元。
在思派 健康 藥房高銷售額背後,其藥品銷售合規待考。
原則上需憑處方銷售
實際上,從2000年開始,我國就實行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藥品按照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分類和管理。
針對患者在購買二甲雙胍等處方藥時是否明確需要查看醫生處方,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藥師金銳表示,只要二甲雙胍還是處方藥,沒有進入非處方藥目錄,這種藥品就必須在醫生指導下服用,也就必須要憑處方銷售。
而對於此前流傳的“雙軌制”處方藥,從國家藥監局的文件資料來看,僅僅在2004年《關於加強流通領域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過。其原文是:“對已經明確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要嚴格執行憑醫師處方銷售;對目前尚未明確必須憑醫師處方銷售的‘雙軌制’處方藥,應該向顧客索要醫師處方,憑醫師處方銷售。不能出具醫師處方的,必須經過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充分咨詢,問明既往用藥情況,並做好詳細記錄後銷售。”
金銳強調,國家並未正式建立“雙軌制”處方藥品種目錄,只是說,由於藥品分類管理工作不能壹蹴而就,因此,也壹定有壹個過渡階段。目前,我國依然處在這個過渡階段。但即使是“雙軌制”處方藥,第壹步也是必須要求出示處方,實在沒有的再進行登記。而不是說,不用處方,登記壹下就行,這是誤讀。
“處方藥憑處方銷售這件事,國家藥監局是分品種分批推進的。”金銳表示,對於已經明確警示必須出示處方才可以銷售的註射劑、抗菌藥等處方藥品種,必須憑處方銷售。但對於那些雖然不屬於“非處方藥”,但國家又沒有點名警示此類品種必須憑處方銷售,就存在不憑處方銷售的可能。全國藥店數量眾多,監管成本也很高,這個時候,這種不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也發現不了。而二甲雙胍並不在非處方藥目錄中,原則上,應該憑處方銷售。
針對許多慢性病的長期用藥,老百姓並不是初次購買,其實已經非常熟悉用藥目的、用法用量和安全監測方法,對於這樣的患者,並不需要頻繁地看醫生,而是需要遵醫囑規範用藥。對於此類患者,怎樣為其提供便捷又有管控的購藥渠道,可能是考驗監管者的難題。目前的長處方政策,就是在這個背景下提出來的,患者可以壹次開3個月的慢病管理用藥,減少跑醫院的次數。
“其實,這也是未來藥師工作的切入點。對於這部分進行慢病管理的患者,藥師也許可以代替醫生的部分作用,囑其繼續原有的藥物治療方案並提供藥學監護。”金銳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