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放代金券。
當妳想離開這個城市,並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時,妳可以從當地的社保機構獲得妳的保險證明。憑證主要記錄了三個關鍵信息:壹是妳當地投保的起始時間;第二是妳實際支付的月數;第三,妳在當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總儲存額是多少?
2.打個電話。
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2800多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不清楚可以打電話咨詢。
3.辦理手續。
本人或所在單位應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延續,其他事宜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辦理。
4.轉移資金。
除轉移關系外,上述個人賬戶儲存資金應全部轉移到新就業地,以及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這就完成了整個轉移過程。
擴展數據:
從65438年到0988年,中國政府開始改革政府機構的免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動保險醫療制度。65438-0998年,中國市政府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
目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壹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
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部分慢性病住院和門診治療費用,統籌基金有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費用。為確保參保職工享受基本醫療服務,有效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中國市政府加強了醫療服務管理。
制定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和藥店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允許參保職工自主選擇。為配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國家還推進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
通過建立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機制和藥品生產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努力實現“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的目標。除基本醫療保險外,各地普遍建立大額醫療費用互助制度,解決社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
國家建立了公務員醫療補貼制度。有條件的企業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國家還將逐步建立社會醫療救助制度,為貧困人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中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
截至2001年底,全國97%的城鎮啟動了基本醫療保險改革,7629萬職工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此外,免費醫療和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已覆蓋1億多城鎮人口,中國政府正在逐步將這些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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