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政策
對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上海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壹) 取消來滬返滬人員抵滬前需通過隨申辦“來滬返滬人員服務”小程序填報相關信息、抵滬後及時向所在居村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的要求。 (二) 來滬返滬人員抵滬後不再實施“落地檢”“三天三檢”和“第5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未開展“落地檢”“三天三檢”的,不再對其“隨申碼”賦黃碼。 (三) 來滬返滬人員抵滬不滿5天者,其 “隨申碼”“場所碼”等展示界面不再顯示“來滬返滬不滿5天”的標記提示,不再限制其進入相關公***場所。 (四) 對7天內有國內疫情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滬返滬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隔離期間“隨申碼”賦紅碼、不得外出,第1、3、5、7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五) 對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 (六) 對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由“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調整為“5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在本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七) 對陽性感染者實施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壹般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在本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繼續實施集中隔離收治。 (八)、除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學校(含托幼機構)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場所外,上海其余公***場所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