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避免流入市場的不合格食品對消費者人身安全造成傷害,制定本制度。
壹、責任:成品倉庫管理人員、營銷部經理、營銷部召回工作負責人對本規程的實施負責。
二、在獲悉本公司銷售的食品可能存在危害消費者健康、安全的缺陷時,及時通知消費者,並從市場和消費者手中收回問題食品,予以更換、賠償和積極有效的補救措施,以消除不合格食品危害風險。
三、召回食品含三類:壹類是可能造成較嚴重健康損害或死亡的食品;二類是造成健康損害可能性較小的食品;三類是不會造成健康損害但不適合消費的食品。
四、需召回食品信息的來源:壹是經營者從食品生產廠商處獲悉的;二是經營者自檢、執法部門檢測出的不合格食品;三是媒體曝光的;四是政府和職能部門發布的。
五、程序:
根據召回產品的時限,召回產品可分為壹般情況產品召回和緊急情況產品召回。
1、壹般情況產品召回程序:
(1)召回工作負責人按到產品召回決定後,迅速調閱銷售記錄,制定召回計劃,計劃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批號、召回單位名稱、地址、電話(或傳真)、聯系人、召回產品數量、召回方式、時間、召回原因等。
(2)把召回計劃通知營銷部門及有關人員,立即實施召回計劃。
(3)執行人員定期報告召回工作情況及異常情況,統計召回差額及召回率等。
(4)召回的產品進成品倉時,按《退回產品接收標準操作規程》進行。
(5)填寫退貨品管理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品名、批號、規格、數量、召回單位、地址、電話、傳真、退貨原因、日期、處理意見。
2、緊急情況產品召回程序
(1)經企業領導人批準決定進行產品緊急召回後,成立由企業主管質量領導、質管部門及營銷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緊急召回領導小組,負責緊急召回全過程的領導決策和異常情況處理。
(2)成立由營銷部門為主,質量管理部門和倉庫參加的工作小組,負責實施產品緊急召回工作。
(3)緊急召回決定下達後要在24小時內準備如下資料:
①產品名稱、規格、劑型、批號、數量。
②產品批銷售記錄。
③產品停止使用說明或停止銷售說明,內容包括緊急回收原因,可能造成醫療後果,建議采取補救措施或預防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使用的通知。
④把召回產品的資料及停止銷售使用的說明和通知等資料呈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⑤營銷部門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徑通知銷售記錄中該批的收貨單位,把召回產品的資料及停止銷售使用的說明和通知等發至收貨單位。
⑥收貨單位接到通知後轉發至各銷售單位,直至該批產品售往的產品批發企業,甚至個人等。
⑦在召回產品時註意召回率,召回數量與規定的差額。
⑧在緊急召回過程中,工作小組應定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召回工作進展情況,應24小時有值班人員處理隨時可能發生的情況。
⑨召回的產品運到廠成品庫時,啟用“退回產品接收標準操作規程”。
⑩緊急召回的每壹階段,每壹參與人員均應詳細記錄所采取的措施和時間等,召回工作結束後要整理分析並歸檔,存入產品質量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