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住宅物業:是指具有居住功能,供人們居住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當然也包括與之配套的***設施、設備和公共**** 網站。商業物業:有時也稱投資物業,是指那些可以通過經營獲得持續增長回報或可以不斷升值的物業,這類物業大致可分為商業物業和辦公物業。商業地產是指各種以商業和服務業為用途的建築空間,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酒店、賓館、倉庫、休閑娛樂場所等。辦公物業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咨詢、服務等行業的管理人員的辦公場所,屬於生產經營資料範疇。這類物業按開發工藝可分為傳統辦公樓、現代辦公樓和智能辦公樓等;按辦公物業等級可分為甲級辦公樓、乙級辦公樓和丙級辦公樓。商業地產市場的繁榮與否關系到當地社會經濟的整體狀況,特別是與工商業、金融保險、咨詢業、旅遊業等行業的發展息息相關。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壹)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部分物業***使用和***設施設備使用的規定,維護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等。3)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5)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 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