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是保證合同法律效力的前提。為了保證采購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簽訂無效合同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必須對合同主體的資格、經營範圍、履行合同的能力等進行審核。
1.審查合同主體。重點審查供貨方是否為合法註冊的企業法人,審查供貨方提供的營業執照(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確認供貨方是否為法人企業,避免與不能獨立享有經濟權利和義務、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公司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簽訂合同。審查企業最近壹次在工商部門的年檢情況,是否及時年檢;是否經營期限已滿或即將到期。
2.審查供貨商的經營範圍。重點審查營業執照標明的經營範圍是否與合同標的物相符,是否超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範圍。
3.審查供貨方的履約能力。審查供貨方提供的各種資質證明文件,註意各種資質的取得日期、有效期限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年檢情況;審查企業的年度財務報告,了解企業的資產結構、生產經營人員狀況、生產能力和上年度的生產供應情況、庫存情況,確定供貨方的合同履行能力;適當審查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了解企業的償債能力。
4.審查授權代理人的資質是否合法。審查授權代理人是否經公司法人批準授權,授權書是否簽署齊全,提供的身份證明等有效證件是否與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壹致。
二、合同簽訂前的標底價格審核
1.合同簽訂前的標底價格審核。註重價格信息的收集。采購合同審計不僅需要財務會計常識、審計取證基礎知識,還要求審計人員掌握采購貨物的市場供求、價格走勢、供貨渠道、運輸方式等。審計人員應加強這方面知識的積累,做好市場調查,通過走訪市場、電話查詢和網上查詢等方式,了解各種物資材料的來源和供銷價格,建立相應的市場信息庫。
2.充分運用信息管理手段。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大宗物資采購壹般具有重復性,采購結果可以為今後的物資采購提供參考。將以前采購過的物資的價格、數量、供應商、合同訂單號等,根據物資編碼錄入計算機系統,對采購合同進行審核後,可及時從計算機中得到該批物資以前已采購過的采購日期、價格、供應商、訂單號和審核日期等。在此基礎上,審計人員可以結合市場變化,估算出現階段合理的采購價格,並與合同價格進行對比,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審計效率。
3.加強對招投標過程的審查監督。通常情況下,金額小、批量小的采購業務由企業自行采購,金額大的采購為公開招標,審計人員應重點審查招投標程序是否合法,操作是否規範;審查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主體資格、資質條件、履約能力的要求,以及采購物資的數量、規格、技術要求、付款方式等重要內容。
三、合同條款的審核
1.根據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庫存管理辦法、合同管理審批程序等要求,對采購合同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首先要檢查合同是否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合同是否建立在真實的經濟交易基礎上;合同是否存在瑕疵,是否遺漏必要條款,是否存在不利條款;合同是否可行,合同是否顯失公平等。
2、合同條款的審核。合同法》規定了購銷合同的必備條款,對這些條款要逐壹審核。
①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地址。此條款是合同主體明確的前提,也是履行合同權利義務的前提。合同主體審查單位名稱與中標單位、營業執照名稱是否壹致,名稱是否加蓋合同專用章,地址是否與營業執照公司註冊的法定地址壹致。②標的。重點審查合同標的是否與公司落實的物資采購計劃相符,型號規格是否準確齊全。數量和質量要求。此條款是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責任大小的關鍵條款。應重點審查合同中是否明確具體地寫明準確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質量要求應明確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標準。價格或報酬。該條款是采購合同的核心條款。如果是招標采購,應重點審查采購合同價格是否為中標價,是否為壹口價;如果是非招標采購,應審查價格是否經過市場調研、詢價和比價,是否含稅價,是否高於市場價,是否包含運費、裝卸費等相關費用。結算方式和期限。審查采購合同是否明確了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是否符合相關結算規定,如大額資金收支不能以現金結算。付款期限應明確是壹次性付款還是分期付款,是否預留壹定比例的質保金,質保金的返還期限等。(vi) 標的交付方式、時間和地點。審查采購合同是否規定了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和交付地點。(vii)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和期限。審查驗收標準是否明確,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還是技術標準;是賣方現場驗收還是到貨後買方驗收;驗收期限是否約定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審查合同中違約金的約定是否明確具體,如違約金的比例、賠償範圍、賠償方式等;解決爭議的方式是否確定,如協商、仲裁還是訴訟,首選的法院是哪個。
四、合同履行和變更的審核
審查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是否存在未履行或履行不完全的合同,分析原因,為企業盡快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損失,也為企業今後簽訂采購合同提供經驗教訓;審查合同的變更情況,變更的理由是否真實、合理,變更合同是否采用書面形式,是否履行了變更審批、審查和簽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