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是指排氣管、曲軸箱和燃油(氣)系統向大氣蒸發而造成的超過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的大氣汙染。
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裝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的工業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叉車、樁工機械、鏟車、牽引車、擺渡車、野外用車、農業機械等。第三條 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堅持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分類監管、公眾參與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實施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規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和聯防聯控管理機制,完善防治體系,研究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保障資金投入,並將防治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本區域內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工作。第五條 市、縣(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實施統壹監督管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依法實施強制報廢。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道路客貨運企業和維修廠、停車場等集中停放機動車排氣汙染和船舶排放汙染防治工作。推廣使用新能源公共交通車輛。
市場監督主管部門負責對車用燃油和氮氧化物還原劑的銷售實施監督檢查,查處生產、銷售非標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油、發動機潤滑油、潤滑油添加劑、氮氧化物還原劑的行為;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實施資質認定管理。
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監督管理,督促加油站做好油品回收裝置的安裝和維護,對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油品實施監督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和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建築垃圾運輸車輛、城市清掃車、噴霧車、灑水車的排氣汙染防治。
自然資源、水務、農業農村、林業草原、應急管理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工作。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享綜合管理機制。第七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納入日常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內容,倡導公眾低碳、環保出行。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相關公益宣傳,提高公眾汙染防治意識,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第八條 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自覺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義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投訴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並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予以表彰獎勵。第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優化非機動車運行路段設置,完善道路交通設施,保證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連續、暢通,減少機動車空轉和低速行駛造成的汙染。第十壹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公共**** 交通,完善公共**** 交通設施,優化公共**** 交通線路規劃,提高公共**** 交通出行比例。加快新能源在公共****,逐步淘汰高排放機動車用於城鄉公共****。第十二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政府采購等方式,推廣節能環保、清潔能源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清潔能源機動車配套設施建設。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節能環保、清潔能源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納入政府采購清單。政府機關及其他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單位應當優先購買和使用節能環保、清潔能源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