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方案》實施情況:發布日期:2005年8月-15發布日期:2005年8月-15發布部門: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文號:青政辦[2005]122號為加強青海省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壹、意義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中共中央連續兩年出臺《關於促進農民增收若幹政策的意見》和《國務院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幹政策的意見》,強調解決“三農”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出增加農民收入不僅關系農村社會進步。針對我省農牧區的實際情況,積極做好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以品牌帶動農牧業,對於增加農牧民收入,推進農牧業產業化,促進農村牧區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省獨特的“冷”氣候條件和地理環境,孕育了玉樹冬蟲夏草、樂都紫蒜、互助馬鈴薯、循化花椒、湟源老陳醋、湟中蠶豆、柴達木枸杞、門源菜籽油、門源白靈菇、祁連黃菇、貴德香梨、牛奶等壹大批特色農畜產品。但長期以來,由於生產經營方式的影響,農畜產品生產經營者商標意識淡薄,經營分散,難以形成合力,未能形成規模,導致我省農畜產品進入市場後缺乏競爭力,制約了農牧民收入增長。做好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以品牌帶動農牧業,是當今世界農畜產品增收的有效措施。特別是加入WTO後,隨著國內市場的進壹步開放,農畜產品已經從賣方市場進入買方市場,農畜產品沒有商標就無法成為商品,參與激烈的市場競爭。農畜產品商標在增加農牧民收入、擴大規模經營、拉動經濟發展、提高當地知名度、促進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2.工作目標任務:立足我省豐富的高原特色農畜產品資源,進壹步加大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力度,力爭三年內使50%以上的農畜產品擁有自主商標;認定10個有發展前景的馳名商標,作為爭創馳名商標的對象重點培育;力爭培育1-12個中國馳名商標,力爭實現農畜產品馳名商標零的突破。任務:壹是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農畜產品地理標誌商標註冊和保護規劃,成立專門領導機構,積極做好本地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保護工作。二是各地農業部門要開展本地區農畜產品資源普查,深入了解符合地理標誌保護要求的農畜產品的資源狀況、數量、類型、分布、質量、特點、生產、加工、流通等情況。三是各級財政部門要設立專項資金,對獲得農畜產品商標註冊的單位或個人給予壹定獎勵。四是各級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幫助農畜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申請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幫助和引導專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積極申請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做好註冊農畜產品的商標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三、主要措施(1)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引導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動活潑的事例,大力宣傳《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大力宣傳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的重要意義,讓廣大農畜產品生產經營者真正了解商標註冊對增加農牧民收入的重要意義, 切實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充分調動他們註冊、使用和保護商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農牧區。 (2)制定工作計劃。制定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方案,是加強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基礎。各地要結合實際,組織有關部門深入農村牧區、農牧民和從事農畜產品生產經營的企業,逐壹進行調查,全面掌握當地生產、加工、經營的農畜產品的種類、數量、規模和特點,以及這些產品的商標註冊、使用和信譽情況,按照“普遍引導、重點支持、註冊保護”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農畜產品商標發展規劃。(三)全面推進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首先,我們必須加強協調與合作。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是壹項政策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各級財政、工商、農牧、林業等部門要加強聯系、溝通和合作,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共同推進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二要加強技術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農畜產品行業協會、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引導農畜產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具體生產規範培育生產具有地理標誌的農畜產品;及時制定地理標誌農畜產品標準和生產規範,開展地理標誌評價和相關產品檢驗檢測工作;引導和支持農牧業龍頭企業和農牧民生產經營地理標誌產品,形成“公司+農牧民+商標”的發展模式,為提高農牧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增加收入發揮應有的作用。三要做好服務。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專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服務功能。農畜產品行業協會、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可以是農畜產品地理標誌的申請主體。農畜產品地理標誌註冊人依法享有地理標誌使用管理權,承擔農畜產品地理標誌的生產指導和質量管理責任;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對未註冊商標的農畜產品進行梳理、篩選和排隊,對那些名特優農畜產品要盡快動員註冊;對占有較大市場份額、已經或有望銷往國外的農畜產品,積極幫助和引導商標國際註冊;要幫助引導那些已形成壹定規模、具有獨特高原地域特色的農畜產品註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對於已經批準註冊的農畜產品地理標誌,要積極引導註冊人規範使用地理標誌。四要加強市場監管。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農畜產品註冊商標的保護,強化市場監管,切實保護農畜產品註冊人和生產者的權益。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大對侵犯註冊農畜產品商標權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保護農畜產品地理標誌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幫助農畜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爭創青海省和中國著名商標,幫助他們做大做強。五要加強宣傳。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後,新聞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不斷提升農畜產品商標的知名度和產品的影響力。農畜產品商標廣告費予以壹定程度的減免。四。促進農畜產品商標註冊的獎勵措施,堅持分級獎勵的原則,對正式註冊的農畜產品商標和地理標誌給予壹次性獎勵。省政府從政府獎勵資金中對農畜產品每註冊壹個商標獎勵500元;農畜產品地理標誌商標,每件獎勵2000元;農畜產品商標每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獎勵20萬元。各級政府也要結合實際情況,對農畜產品正式註冊商標和地理標誌給予壹定獎勵。五、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壹)實行地方政府領導責任制。省政府成立了加強青海省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組長:駱玉林副省長;包為省政府辦公廳助理巡視員;曹紅為省農牧廳廳長;張光榮為省財政廳廳長;馬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農牧司副司長齊盛元;王千為張國勝省財政廳副廳長;宋建國省林業局副局長;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康偉新;省商務廳巡視員馬廷貴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統壹部署,認真做好這項工作。同時,要把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納入年度目標責任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具體的組織實施方案,確保機構、人員、措施、任務和經費的落實。(二)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促進全省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把實施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周密安排,培育和監管並舉,認真做好這項工作。省財政廳應當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省級農牧部門要大力開發農牧業資源,正確引導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做好服務指導。(三)加強對各地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的監督檢查。全省每年將對各地農畜產品商標註冊和地理標誌保護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壹次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上一篇:評副高答辯都問些啥呢?下一篇:誰知道如何看待年輕人的白發,謝謝!